3月11日,广东省政府下发 《广东省城镇化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全省城镇化率每年提高0.8个百分点左右,2015年达70%,继续稳居全国前列”的目标。
为实现规划提出的目标,广东省将积极推进绿道网建设、城际轨道交通沿线土地综合开发、环珠江口宜居湾区建设、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魅力水岸”示范建设、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智慧城镇建设、绿色低碳住区和宜居社区建设、岭南特色历史文化街区复兴等九大重点工程建设。
针对不同区域城镇化发展阶段的差异,广东省拟实施差异化的空间策略和政策引导,引导形成珠江三角洲世界级城市群、粤东城镇群、粤西城镇群和粤北城镇群培育区四个城镇化空间。
在新一轮城镇化进程的规划中,广东突出了智慧城市的建设和绿色低碳理念的推广,将利好通讯、安防、环保等相关产业。
在推进城镇化的过程中,广东省拟实施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新型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鼓励民间资本通过直接投资、与政府合作投资、政府购买服务以及购买地方政府债券、投资基金、股票等形式,参与城市公共服务、市政公用事业等领域的建设和运营。
《规划》提出,对政府下达的城市建设项目计划,依法进行融资、建设、管理及运营。创新再融资方式,建立城建投融资主体与金融机构交流合作平台。积极采用BT、BOT、TOT和PPP等多种方式,加快城建项目建设。
在保障房建设融资方面,创新建设模式,拓宽融资渠道,通过政府投资建设、社会投资建设、单位自筹建设、开发项目配建、产业园区集中配建和利用集体建设用地等多种方式,引导民间和社会资金参与保障性住房的投融资建设。
创新城市土地储备融资模式,建立城市规划实施与土地储备相结合的联动机制。严格控制重大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周边土地,实施统一规划、统一收储、统一融资、统一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