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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吃饭到买彩票都“刷卡”好邻居收银员侵占31万

2013年03月01日 16:32   来源:北京晚报   张蕾

   因非法侵占公司业务款31.7万余元,31岁的好邻居连锁便利店女收银员李某因犯职务侵占罪,近日被北京市朝阳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

  2011年7月至2012年8月间,李某在北京港佳好邻居连锁便利店左家庄分店内担任该店收银员,同时办理超市代办的公交卡充值业务。工作期间,李某利用公司账目上的漏洞,为自己和他人充值“一卡通”不入账,多次侵占公司业务款共计31.7万余元。去年8月,“一卡通”公司到好邻居便利店核对账目时,李某案发。

  据李某讲,因听朋友说在好邻居店做收银员“来钱快”,2011年她离职后,到好邻居的便利店做了收银员。工作期间,她发现便利店虽然代办“一卡通”,但充值服务账目和便利店购物收银机账目是分开的,用“一卡通”充值设备给公交卡充钱时,从后台的账目无法看出来。于是,她每次都偷偷地给自己的公交卡充值二三十元。

  “便利店曾盘点过账目,但也没查出充值问题。”李某说,自己的胆子大了起来,她开始往公交卡里大额充值。不到一年的时间,她先后办理了10张公交卡充值,还以半价优惠朋友充值。最多一次,她给一个朋友充了1万元,收了五六千元的好处费。因为“一卡通”可以在肯德基、便利店等地方消费,于是,从卫生纸等生活用品、零食饭菜到刮刮乐彩票,她都“刷卡”。

  最终,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责令其退赔案款。


(责任编辑:慕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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