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中经
当前位置     首页 > 财经滚动新闻 > 正文
中经搜索

绿大地中介收最高罚单 相关保代被取消资格

2013年02月28日 09:46   来源:京华时报    

  继法院对绿大地公司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案作出了刑事判决后,纵容绿大地造假的中介机构收到了最高罚单。证监会昨天宣布,对绿大地相关中介机构开出了最高幅度的处罚,撤销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服务业务许可,对相关责任人终身证券市场禁入。

  3中介机构纵容造假

  此前,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月7日对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案作出刑事判决。经查,绿大地在招股说明书和2007年、2008年、2009年年度报告中虚增资产、虚增业务收入。

  同时,证监会认定,由于联合证券未勤勉尽责,未发现绿大地在招股说明书中编造虚假资产、虚假业务收入;四川天澄门律师事务所在绿大地欺诈发行上市时未勤勉尽责,未在法律意见书中说明其工作相关情况,未对绿大地相关资产的取得过程进行完整的核实;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未勤勉尽责,未发现绿大地为发行上市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编造虚假资产、虚假业务收入,从而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发表了不恰当的审计意见。

  相关保代被取消资格

  证监会认定,上述相关中介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涉及金额巨大,性质恶劣,严重扰乱了证券市场秩序,极大地损害了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法应予严惩。证监会将根据《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作出最高幅度的处罚和处理。

  近期,证监会拟对联合证券、天澄门、鹏城会计行政处罚,撤销鹏城会计证券服务业务许可,拟对相关责任人员行政处罚和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撤销相关保荐代表人保荐代表人资格和证券从业资格。目前证监会正在履行行政处罚告知程序。

  重申严查IPO造假

  针对绿大地这一造假事件给市场带来的不利影响,证监会相关负责人强调,证监会一贯重视保护投资者权益,对于欺诈发行、虚假披露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处,决不姑息。今后,中国证监会将继续对发行上市、信息披露进行严格监管,依法查处欺诈发行、虚假披露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资本市场“三公”原则和保护投资者权益。


(责任编辑:刘佳)

分享到:
    中国经济网声明:股市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商务进行时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上市全观察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