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报记者从国家海洋局获悉,首批12个“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名单将于近期对外公布。
首批“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从国务院批准的山东、浙江、福建、广东省四个国家海洋经济发展试点省中产生,涉及四市:威海市、日照市、厦门市、晋江市;七县:长岛县、东山县、象山县、玉环县、洞头县、徐闻县、南澳县;一新区:珠海横琴新区。
国家海洋局副局长王飞指出,“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有助于充分发挥海洋生态文明先进地区的示范带动效应,提升我国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总体水平。
据介绍,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主要任务包括:推广生态农业、生态养殖业,发展海洋生物资源利用、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节能环保、海洋能开发等海洋新兴产业;促进滨海旅游业、海洋文化产业等服务产业的发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