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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T华塑澄而不清 公告内容与实际表述不一

2013年02月25日 07:05   来源:中国资本证券网   关 欣 吕江涛 李 瑾

  近期,《证券日报》披露了SST华塑(000509.SZ)在股权与资产腾挪间存在的诸多问题,而SST华塑的问题似乎还远不止这些。

  1月12日,SST华塑对媒体关于其北京房产被抵押借款、控股股东国有股权涉嫌六折甩卖等三项质疑作出澄清。然而,澄清公告多处有避重就轻之嫌。

  而且本报记者查阅此前公告发现,SST华塑澄清公告与此前所发公告中关于股权成交价格的说法存在出入;而记者在北京中关村中电信息大厦暗访了解到,SST华塑所述其北京房产的实际使用情况与该房产使用者的表述也不一致。

  澄清公告避实就虚

  针对媒体关于SST华塑北京房产被抵押借款、控股股东国有股权涉嫌六折甩卖等质疑, 公司于1月12日发布公告进行澄清。

  关于控股股东鑫银投资51%国有股权涉嫌六折甩卖,SST华塑澄清公告称传闻不属实。然而,SST华塑未提及是否存在那份在评估之前就已经私下签订下限为1.5亿元的转让协议,也并没有解释最终成交价只相当于其评估价值6成的原因,只是叙述鑫银投资51%国有股权从挂牌到成交的具体过程,并表示最终受让方购得该股权的价格为16122万元。

  关于存在一份由时任鑫银投资董事长贾立兴,鑫银投资董事、SST华塑董事刘永华,鑫银投资董事、SST华塑董事长邢乐成签字的《会议纪要》,将北京中电信息大厦的房产抵押给刘永华的质疑,SST华塑在澄清公告中称,中电信息大厦的房产目前仍在公司名下,公司从未对该房产进行抵押和转让。

  而对于媒体报道中所称的《会议纪要》,澄清公告中并没有给予否认或者解释,在实地采访中SST华塑对于是否存在该份会议纪要也未给予正面回应。

  公告数据前后矛盾?

  此外,蹊跷的是,在2012年12月18日,SST华塑发布公告称,鑫银投资51%股权竞拍“起拍价为人民币13878万元,经数十轮竞价,以人民币15000万元成交”,买受人为刘永华。

  买受人同样是刘永华,但成交价却有1.5亿元和1.6122万元两个版本。

  为何相隔不到一个月的时间,SST华塑两份公告中关于鑫银投资国有股权拍卖成交价格会表述不一致呢?刘永华到底是花费多少真金白银得到鑫银投资51%的国有股权呢?

  1月30日,在四川成都的实地采访中,SST华塑总经理兼董秘郭宏杰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16122万元的成交价还包括了1122万元的债权。

  查阅项目挂牌公告中心公告的交易条件中,确有“受让济南鑫银投资有限公司51%国有股权同时受让山东金岭铁矿持有的标的企业1122万元债权”一条。

  但当被问到鑫银投资在评估时就应该包括了该公司所有的债权、债务,评估价值应该已经反映了公司所有的债权、债务,为什么又要求受让方另外支付标的企业1122万元债权时,郭宏杰则表示并不太清楚,一切需以公司公告为准。

  实地调查与公告有出入

  不仅SST华塑澄清公告与此前公告关于股权成交价格说法不一致,SST华塑公告所述其北京房产的实际使用情况与该房产使用者的表述也存在出入。

  1月21日,《证券日报》记者前往SST华塑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6号中电信息大厦的房产进行暗访。SST华塑公告显示,中电信息大厦15楼1506、1507、1508、1509房间产权属于SST华塑。

  然而,据中电信息大厦的物业工作人员介绍,中电信息大厦的15楼这一层中,1506和1508室的业主是公司,其他都是个人,而物业的系统没有显示1509这个编号。

  记者来到中电信息大厦的15楼,发现1506室和1507室已经打通合并在一起使用,而1508室和1509室也打通合并在一起使用。

  目前,中电信息大厦1506室为北京农信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农信通”)使用。根据前台所述,农信通是于2012年6月以每平米每天不到5.5元的价格租下的1506室和1507室,合计约300平米,租期为一年;而1506和1507两间的业主都是转角处那家某协会的老板,据说老板是做轮胎起家的,特别有钱,在15楼拥有1506和1508这两间房,房子已经买了好多年了。

  记者来到1508室,门上挂着的铭牌上显示是某诗词书画艺术研究院及某书画家联合会,而门上同时还印有山东银宝轮胎集团的字样及徽标。推开1508室的门,记者遇见一位正在办公的中年男士,其告知1508室是自己公司买的,并不是租的,房间面积约为300平米。

  而当1月23日记者再次来到1508室时,1508室一位中年女士告知,1508室已经买了很多年了,不租也不售。

  而郭宏杰则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北京的房产确实还在公司名下,并没有抵押或者出售。

  值得注意的是,媒体报道中所称的《会议纪要》显示,“北京房产办理过户手续及费用由华塑控股股份公司(即SST华塑)负责,并于大股东股权转让手续办理完成之日完成”,也侧面表明目前该房产应当还在SST华塑名下,至于上述所提会议纪要是否属实,投资者不得而知。但目前大股东股权拟转让给了刘永华,未来是否会“如约”过户,或许也将成为一个“无头公案”。

  关联租赁金额少不公告?

  关于对北京中电信息大厦的房产已被抵押借款的质疑,SST华塑在澄清公告中还解释称,鉴于公司主要在成都办公,在保留少部分办公室自用的情况下,公司于2012年1月1日将该房产大部租赁给山东银宝轮胎集团使用,年租金96万元。

  而银宝轮胎董事长刘永华不仅是SST华塑大股东鑫银投资占股49%的股东,还是SST华塑的董事,根据《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第二章第九条规定,这显然属于关联关系。

  然而,既然银宝轮胎是SST华塑的关联方,上市公司的房产租赁给关联方为什么不进行披露?

  郭宏杰表示,公司北京房产确实是将一部分租给银宝轮胎了,我个人在那还留有一间办公室,由于租金较少,不需要对外披露。

  但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吴勇表示,如果上市公司不是以房产租赁为主营业务,那么租赁收入应该在“其他业务收入”一栏能够体现出来,如果收到租金,在现金流量表里也应该有所体现。最直观的应该在财务报表附注“关联方及关联交易”能够查到关联租赁情况。

  记者查阅SST华塑2012年半年报,“其他业务收入”中并没有列出明细,而在关联租赁一栏,半年报中显示数额为0。

  那么,这项关联租赁是否真实发生?上市公司确实收到租金了吗?为何半年报中关联租赁未显示?

  对于上述质疑,郭宏杰仍坚称此关联交易无需披露。


(责任编辑: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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