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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理赔遭遇疏忽大意 保险公司补救有方

2013年02月25日 07:54   来源:投资者报   

    在发现保单遗失的时候,客户首先应该及时咨询保险公司客服热线并通知保险代理人。保险公司的资料库中都有保户的保险合同存档,保户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保险合同遗失补发申请。保户可以全权委托代理人,也可以亲自到保险公司办理相关的申请手续。拿到补发的合同以后才可以按照程序申请理赔。

    那么出险后没有马上报案怎么办,申请索赔的有效期限是多久?比如有一位保户,年初因意外受伤住过一次院,次年年底才偶然发现他三年前投保的意外医疗险保单。过了如此之久,还能够申请理赔吗?

    据太平人寿介绍,保险理赔申请是有时间限制的,险种不同,时效也不同。根据《保险法》有关规定:人寿保险(一般指长期寿险或者死亡、伤残等给付性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一般是指医疗、津贴等费用补偿型赔付性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以上时间自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也就是说,一般来讲为保障客户的合法权益,人寿保险的索赔时效为5年;其他保险的索赔时效为2年。意外伤害及意外医疗险不属人寿险范畴,其请求赔偿的时效为两年。所以,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若超过理赔申请时效,一旦发生理赔纠纷,客户将失去了诉讼的权利。

    因此,为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失,投保人在购买保险后,要定期整理自己的保单,并注意索赔的有效期限,一旦出险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理赔,以免错过理赔时效,蒙受不必要的损失。

    案例1:保单遗失怎么办?

    太平人寿青岛客户夏女士因丢失保单无法理赔而一直处于焦虑中,日前,她收到了太平人寿的理赔款,太平人寿的服务让她非常感动。

    2009年4月,太平人寿青岛客服专线接到夏女士打来的求助电话称,她投保过太平人寿的保险产品,2个月前她因病住院,在打算向太平人寿提出理赔申请的时候却发觉保单已丢失,所以,她希望太平人寿能够帮助其处理相关理赔事宜。

    接到夏女士的求助电话后,太平人寿青岛理赔人员立即前往夏女士家中,对她进行上门理赔服务。经理赔人员了解,由于搬家,夏女士将保单和部分住院单据丢失,但因工作繁忙一直没有补办,加之身体还未完全康复,至今没有办理理赔申请。得知这一情况后,为了让夏女士安心养病,理赔工作人员当即表示:“没关系,丢失的保单由我们替您进行补办!”

    离开夏女士家后,太平人寿理赔人员立即展开了核实工作,仅用一天的时间就将客户丢失的保单补办齐全,同时进行理赔审核工作,快速作出理赔决定,为焦急的夏女士带去了一份太平人寿的关爱。

    案例2:超过时效能理赔吗?

    2010年4月18日,家住北京年纪轻轻的李小姐被确诊为腮腺癌,近两年来,她一直忙于治疗,近期才想起自己曾买过保险,可是自己确诊至今已近两年,还能顺利理赔么?经过太平人寿快速核实,李小姐最终获得太平人寿的理赔金21万余元。

    2006年,李小姐为自己投保了一份太平人寿“福禄双至”保险保障计划,保额20万元。2010年她被确诊患腮腺癌后,由于全部的精力都放在治疗上,无暇顾及其他,因此,直到2012年4月,才无意中想起自己于6年前购买的这份保险产品。可是距离自己确诊时间近两年了,自己能顺利申请理赔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4月12日,她的家人来到了太平人寿北京分公司递交了理赔申请。

    太平人寿北京分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其家人,幸好他们来得及时,两年的理赔时效还未到期。三个工作日后,太平人寿即赔付李小姐重疾保险金及红利共计21万余元。

    

(责任编辑:马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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