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中经
当前位置     首页 > 财经滚动新闻 > 正文
中经搜索

广东省首批碳排放权配额将于3月发放

2013年02月22日 07:01   来源:广州日报   耿旭静

  作为我国首批7个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的省市,广东省首批碳排放权配额将于3月发放。昨天,记者从广东省发改委获悉,广东省重点企业历史碳排放信息报告制度正在建立,指导重点企业利用“碳排放信息报告信息平台”进行数据填报。广州市有21家企业成为首批碳排放信息报告重点企业。

  广东省首批310家碳排放信息报告企业将接受专题培训。这意味着广东省开始建立企业碳排放信息报告制度。首批九大重污染行业企业纳入“控排企业”范围,包括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电力、水泥、钢铁、陶瓷、石化、纺织、有色、塑料、造纸等工业行业中2011年~2014年任一年排放2万吨二氧化碳(或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企业。

  按照计划,2013年3月,广东省将向“控排企业”发放碳排放权配额,一次性向控排企业发放2013年~2015年各年度碳排放权配额。


(责任编辑:魏京婷)

分享到:
    中国经济网声明:股市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商务进行时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上市全观察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