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9日从山东省中小企业局获悉:日前,山东省中小企业局、省监察厅印发《山东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考核办法(试行)》。这是山东省首次就扶持小微企业对17市政府出台考核指标。
据山东省中小企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出台该《办法》旨在进一步促进扶持小微企业相关政策的落地工作。《办法》于4月1日起施行,每年年终,省中小企业局会同省监察厅等部门组成考核小组对各市进行打分排序,排名居前的市,省级和争取中央支持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予以重点倾斜。考核结果也将作为山东省政府对各市政府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按此《办法》,各市政府扶持小微企业是否得力,将有三方面考核指标:创业兴业目标、发展目标和发展环境考核指标,各占百分制的30分、30分、40分。其中,最被看重的“发展环境”包括4项,每项10分:年末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余额占全部企业贷款余额的比重及变化;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担保专项和服务体系专项资金,占当年市级公共财政收入的比重及同比增速;小型微利企业结构性减税和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受益企业面,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里实际由小型微型企业完成的采购额占比;中小微型企业发展在市级年度目标考核中所占分值。
据了解,2012年,山东省中小企业达到81.4万户,其中私企户数达到了66.1万户;规模以上中小企业销售产值、营收、利润、税金四项指标创全国第一;规模以下小微工业企业达到13万户,从业人员达到279.5万人。2013年山东省财政将安排外贸和中小企业发展资金8.9亿元,加大外向型经济发展支持力度,提升中小微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帮助企业缓解融资难题,优化企业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