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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站机场出租车进场即收“停车费”不合规定

2013年02月17日 07:13   来源:东方网   

    昨天有媒体称,北京西站出租车进场每车需要收费一元,无任何收据。昨天记者采访了解到,实际上,不仅是在北京西站,在北京站、北京南站、机场出租车都被收取了“出租车入场费”。这笔费用,有的司机称为“入场费”,有的则被告知是“管理费”,而发改委审批的则是“停车费”。按照相关规定,“第1个计时单位不得收取停车费。”

    昨天,在北京西站,一位出租车司机说,在西站、北京站、南站和机场趴活都会收取“入场费”,只有北京站有票,但给的是“停车票”,且机场收1.5元。有司机告诉记者,这项收费由来已久,被收费方称为“管理费”,不交不能入场拉客。

    这笔钱到底是谁在收?最终去了哪儿?对此,北京西站、北京站都说自己不是收费方,北京南站则表示,向出租车收取一元钱的是北京市金桥市政设施管理开发有限公司驻北京南站出租汽车营业站。

    北京市交通部门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向记者详细解释了“入场费”的来龙去脉。据介绍,出租车调度站由有需要调度站的一方向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比如北京站需要调度站,由站方向市交通委运管局东城管理处提出申请。而火车站的调度运营涉及一个人工费用问题,按照规定,过路过桥费由乘客负担,停车费用由司机承担。出租车在车站、机场等地趴活,占用巨大的场地,因此收取司机一元钱“入场费”。但这笔费用实际上是以“拉活”的形式来收费,名义上却是“停车费”。

    据介绍,出租车调度站的成立由交通部门审批,收费却是由发改委审批。以北京西站为例,收取的是“停车费”,发改委审批的也是“社会停车场收费”,收费方的经营资质也只是停车场收费。“这家公司也管理着北京西站的地下停车场,当时他按社会车辆停车场收费打包申请,发改委也是打包批复。”这位负责人表示,如果收的是“停车费”,那么按照规定,出租车进入公共场所前15分钟应该免费,“收费得有合法依据,进场就收也不符合规定。”

    记者也了解到,市发改委2011年发布的《关于本市停车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临时进出医院等公共场所停车场的出租车辆,第1个计时单位不得收取停车费。”

(责任编辑:刘雅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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