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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期受到事故伤害谁买单?

2013年02月07日 08:13   来源:山东新闻网   胡淼

  近日《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发布,其中学生在实习期间受到事故伤害将不认定为工伤,成为市民普遍关注的焦点。

 

   实习生受伤由谁买单?

  “到实习单位工作是没有工资的,更不用提保险了,而且我身边的同学都是这样的‘免费劳动力’。”在某高校就读的大四学生王伟告诉记者,大家为了实习证明或将来能留在该实习单位工作,大多不敢主动提出给实习生上保险或签订合约的事情。随后,记者以实习生的身份向多家企业咨询,是否实习期间可以签订雇佣协议或给实习生上短期商业保险等。得到的答复均是:“单位只和正式员工签用工协议,实习生不属于正式员工范畴。”

  “实习生受伤究竟应该由谁负责呢?”对此,记者采访到相关部门了解到,目前,部分见习单位会为见习毕业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所需经费由市财政和见习单位按5∶5的比例分担。而针对实习生的权益保障机制目前则较为薄弱。

  建议出台条例强制购买商业险

  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杨律师告诉记者,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工伤保险只针对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对于企业来说,有不少实习生只在企业实习两三个月,如果要求企业为实习生购买工伤保险,就加大了企业需承担的风险责任,可能会导致企业减少提供实习岗位。

  “高校应给学生缴纳短期人身意外险,并与单位约定,一旦学生实习期间出现意外事故,用人单位负主要责任。”杨律师认为,本次《征求意见稿》的出台,对于保障实习生的安全是有一定推动意义的。应出台条例强制学校为实习生购买短期商业保险,并对于不为实习生购买商业保险的学校给予一定处罚,这是目前最为符合实际的做法。


(责任编辑:康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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