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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发树将继续上诉 要求红塔再赔11.6亿

2013年02月05日 07:38   来源:东方网   

    历时三年之久的陈发树与云南红塔涉及云南白药股权纠纷终于告一段落。但面对云南省最高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败诉的新华都实业集团董事长陈发树方面表示,将继续上诉,并要求云南红塔赔偿11.6亿损失。

    去年12月28日,云南省最高人民法院对陈发树起诉云南红塔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定陈发树与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2009年9月10日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合法有效,同时驳回了原告陈发树的其他诉讼请求。作为案件的败诉方,陈发树还需承担近170万元的诉讼费。

    据了解,这起被业内称为“国内最大的股权纠纷案”缘起于2009年。本着回归烟草主业愿望的云南红塔决定将其持有的6581.39万股云南白药股权做出转让,而福建首富陈发树以33.54元/股的价格买进,股权转让总价达22.08亿元,并在随后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把款项付清。然而合约中还有一条规定,“本次股份转让事项须报相关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批准后方能组织实施。”但协议签订后股权转让一事却长期搁置,直至778天之后,中烟草才给出了明确批复,称“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拒绝此次股份转让交易。陈发树付出的22亿元投资也因此成了无息存款。但值得注意的是,在该合约签订时,时任新华都集团总裁的唐骏曾高调宣称:“只花了十分钟时间读了一下股权转让协议,就让陈总签字了。”

    陈发树的代理律师李庆昨日表示,已将上诉状分别寄往至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法院。诉求股份转让协议有效,同时要求红塔集团赔偿因拖延本案争议股份过户所获股息以及其他损失共计11.6亿。

(责任编辑:刘雅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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