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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锌业及控股股东进入重整程序

2013年02月04日 07:12   来源:中国证券报   

  *ST锌业公告,公司2月1日接到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同日,葫芦岛中院还裁定受理对*ST锌业控股股东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

  *ST锌业2010、2011年连续两年亏损,若2012年继续亏损,将在2012年报披露后被暂停上市。公司预约的2012年年报披露时间为2013年4月25日,且初步预计2012年度公司将亏损37.09亿元。

  在公告中,*ST锌业表示,葫芦岛银行龙港支行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法院认为,*ST锌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事实成立,并且根据*ST锌业公开披露的相关财务报告,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其财务和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已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符合重整条件。但法院尚未指定管理人。

  *ST锌业股票将于2月4日停牌一天,自2月5日起复牌交易;自复牌之日起二十个交易日后,公司股票将停牌,预计股票停牌日为2013年3月12日,至法院就重整计划做出裁定后,公司按规定即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复牌。若法院未在2013年3月12日至公司2012年年报披露日之间裁定公司的重整计划,且公司披露2012年报后因连续3年亏损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公司股票将无法复牌,直接进入暂停上市阶段。

  *ST锌业控股股东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也被葫芦岛中院裁定,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事实成立,符合破产条件,受理对其的重整申请。葫芦岛有色的重整可能导致*ST锌业控股股东的变化,也可能导致*ST锌业实际控制人变化。


(责任编辑:魏京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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