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告显示,深圳市招商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拟以4200万元的价格出清其持有的扬州市招商燃气70%的股份。
公开资料显示,扬州招商燃气成立于1996年,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主要从事液化石油气的销售。财务数据显示,2011年公司实现营收7308万元,净利润248.17万元。2012年公司主营业务增长了1000多万元左右,但公司的净利润却亏损了2.53万元。
公告同时披露了公司劳资问题上的隐忧,据了解2013年1月22日,扬州市招商燃气全体在职员工38人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企业需依法支付总额不超250万元的经济补偿金及历史欠缴的住房公积金和社保等补偿款。
公告同时透露,扬州市招商燃气与扬州诚德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3月24日订立的合同已于2012年3月23日到期终止,基于该项合同,公司可向诚德钢管主张违约金超过190万元;公司账面现有诚德管道支付的预收款超过190万元,因尚未与诚德管道协商确认计入2012年的实际金额(标的公司主张179.065万元),此项或有收益未计入标的公司2012年度利润。
转让方要求,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国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或自然人;企业若注册资本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应提供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的银行履约保函;自然人应提供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的资产证明或银行履约保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