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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8亿元 广贺高速公路51%股权寻买家

2013年02月04日 08:15   来源:中国证券报   

  记者从广州产权交易所了解到,肇庆市公路发展总公司欲转让其所持的肇庆市广贺高速公路有限公司51%股权,挂牌价格19.08亿元。

  根据2010年6月,肇庆市广贺高速公路的一则招聘广告显示,肇庆市广贺高速公路是一家国有控股合资公司,成立于2005年11月。公司由肇庆市公路发展总公司、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和广东华锐投资有限公司三方股东按《公司法》有关规定,以46%、39%、15%的股份共同出资,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怀集至三水段高速公路及其配套设施。

  公司主营是建设、经营、养护、管理二(连浩特)广(州)高速公路怀集至三水段;副业是开发经营广贺高速公路服务设施的综合项目。

  根据挂牌公告,目前肇庆市广贺高速公路的股东构成为肇庆市公路发展总公司持有公司51%股权,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9%股权。此次转让方为肇庆市公路发展总公司,转让完成后,肇庆市公路发展总公司将不再持有公司股权。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广贺高速公路公司原股东不放弃优先收购权。

  此前公开资料显示,广贺高速公路是广东连接广西贺州的高速公路,全长118.04公里,按每小时80至100公里行车速度、六车道标准设计,投资估算79.6亿元人民币。

  截至2011年底的评估结果显示,广贺高速公路的资产账面价值为935469.28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242103.33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345155.27万元。

  同时公告披露,标的公司应按借款协议偿还转让方在资产评估日后累计向标的公司提供的借款2020.45万元及应计利息。

  公司对受让方的要求也比较严格,受让方的注册资本需在5亿元人民币以上,总资产50亿元人民币以上,净资产32.2亿元人民币以上。最近三年(2009-2011年度)内连续盈利、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均为正值、上年末资产负债率小于65%。上年度的年度审计报告中企业所有者权益应不低于32.2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且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


(责任编辑:魏京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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