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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发布中介服务“最低标准”

2013年01月28日 08:03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中国保监会21日发布的《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基本服务标准》要求,代理机构对未指定投保公司的客户,至少提供2家保险公司供选择,并客观介绍和比较其资质、偿付能力等情况,向客户提出专业意见。在客户签署合同前,应对保障范围、保险期限、红利等产品要素详细解释说明,做好风险提示,并由客户签字确认。对客户投诉,应在5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理意向。

    这是保监会首次对保险中介行业颁布硬性的服务标准。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一标准是行业内所有机构必须遵守的最低服务水平,保监会要求保险中介机构对照标准制定业务操作规范,鼓励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制定标准更高的公司内部服务标准。

    保险律师郭玉涛指出,上述规定的实施不仅加强了消费者对保险产品的知情权,也是对《保险法》相关规定的进一步落实。

    

(责任编辑:马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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