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新乡市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意见》。从2012年起,市政府设立不低于3000万元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专项用于扶持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结构调整、担保补助、企业员工培训、信息平台和服务体系建设等,并从财税政策、用地保障、用电安全、科技创新扶持等方面促进中小微企业快速发展。意见的出台正是市政协建言促成的成果。
新乡市政协在调研中发现,该市小微企业存在融资困难、融资成本高、落实上级优惠政策难、高端人才引进难、留住人才难和用地保障难等问题。为此,市政协连续三年跟踪调研,通过调研报告、专题议政、提案等形式建言献策。2012年,中小微企业发展问题被列为年度11件重点提案之一,由新乡市政府有关领导领办。在近期召开的市政协常委会议上,市政府通报了该提案的办理情况。在办理过程中,市政府金融办、财政局、工信局等13个部门共同研究并最终出台了《关于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