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达新材(002669,收盘价11.09元)今日公告表示,因存在信息披露违规,公司于1月24日收到证监会下达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证监会指出,经查,康达新材于2012年3月30日刊登《招股说明书》,2012年4月13日刊登《上市公告书》并在《上市公告书》中披露了2012年1至3月营业利润同比下降39.27%的情况,公司对刊登《招股说明书》前经营业绩出现较大幅度下滑的事项,未向证监会书面说明,也未在招股过程中作相应的补充公告。
证监会认为,康达新材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证监会现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资料显示,康达新材于2012年4月16日在深交所挂牌。4月13日,公司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其中披露公司2012年1~3月的营收、营业利润、净利润均同比下降近40%。《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康达新材在2012年上半年实现营业利润1760.5万元,同比下滑55.64%。
康达新材上市未几便遭遇证监会处罚,作为公司首发上市的保荐机构光大证券(601788,收盘价13.67元)恐难辞其咎。
据人民网昨日报道,由于康达新材存在上市前业绩大幅下滑而未如实披露的情况。证监会对保荐机构光大证券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对康达新材的保荐代表人张曙华、王苏华采取了3个月不受理与行政许可有关文件的监管措施。不过,目前该信息还未得到相关方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