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前公布《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实施能源消费强度和消费总量双控制,到2015年,中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40亿吨标煤,用电量6.15万亿千瓦时,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10年下降16%。
规划将“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10年下降16%”作为约束性指标。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高世宪指出,这意味着中国要将能耗控制作为“倒逼”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方式和手段。“如果经济发展方式不能有效转变,实现指标的难度会很大。”
2010年中国一次能源消费总量为32.5亿吨标煤。这意味着2011年至2015年期间中国能源消费年均增长率应控制在4.3%左右。
厦门大学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表示,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的控制对GDP增长是较大的约束,如何引导地方政府完成控制目标是关键。
规划提出,综合考虑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区位和资源特点等因素,将能源和电力消费总量分解到各省(区、市),由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把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落实情况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考核体系,实施定期通报制度。
林伯强说,能源消费指标的控制相当于给地方经济增长加了一个紧箍咒。需要根据各地情况,合理分配地方能源总量控制目标。
中国能源消费结构以煤为主,开发利用方式粗放,资源环境压力大。国内生态环境难以承载,国际上也面临着应对气候变化的巨大压力。
规划提出,到2015年中国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1.4%,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比重达到30%。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7.5%,煤炭消费比重降低到65%左右。此外,还提出突破煤层气、页岩气等非常规油气资源开发技术瓶颈,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培育新的能源供应增长极。
规划还涉及建立现代电力市场体系、深化煤炭流通体制改革、研究推动原油成品油进口管理改革等敏感话题,并提出完善能源价格机制,包括理顺电价机制、深化成品油价格市场化改革以及深入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等。
高世宪说,中国能源领域市场化程度相对于国民经济的市场化程度来说仍然比较滞后。由于能源和民生密切相关,涉及利益群体复杂,改革的推进存在较大难度。“十二五”初期,中国在天然气以及煤电价格的市场化改革方面已经起步。但不可否认,现实的问题仍然很多,中国的能源机制体制改革必须坚定市场化方向,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