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在广东省属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论坛上,广东省国资委首次公开披露24家广东省属国有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金情况和向社保基金划转国有股权情况。
从广东24家省属国企情况来看,这些企业上交的国有资本收益已占到这些企业净利的三成有多,占比超过全国水平。而且,广东出台特殊政策,对粤电集团税后利润全部拿出上缴,拔高了这24家国企上缴红利在利润中的比例。
而从国家审计署1月16日发布2013年第1号审计公告时的表述看,国有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的比例将会进一步提高。
审计署提出:从2012年起中国烟草总公司税后利润收取比例已提高至20%。财政部正在研究调整和提高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的合适途径和方式。
据了解,从2007年开始施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后,我国规定,国有企业中,资源类企业上交国资收益金比例为税后利润的10%,竞争类企业上交比例为5%,军工科研类企业上交比例为5%、暂缓3年上缴。2011年后,资源类企业上交比例由10%提高到15%,竞争类企业上交比例由5%提高到10%,军工科研类企业维持上交5%,烟草行业从15%提高到20%。(来源:金羊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