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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通报万得内幕交易最新进展 侵权案月底将开庭

2013年01月23日 11:19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1月23日讯 (记者郑海斌) 上海万得公司和同花顺的“抄袭门”又生波澜,本月初,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明俊和操乐龙实名向证监会举报万得,称万得在控告同花顺侵犯知识产权案中涉嫌进行内幕交易,请求证监会对万得是否存在内幕交易行为进行调查。

    今日,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明俊致电中国经济网,通报万得内幕交易问题进展情况。刘俊明律师表示:“1月21日,刘明俊律师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的书面回复函,浙江监管局称:鉴于涉案主体上海万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不在浙江辖区,建议向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监局反映。”

    1月22日,刘明俊律师电话联系中国证监会,证监会工作人员回复称:证监会已将举报材料转递至上海证监局处理,请等待后续回复,目前尚不能确定具体的回复时间。刘明俊律师随后又联系上海证监局,热线电话接线工作人员回复称,收到材料后,上海局将在两个月内回复。   

    另据万得方面透露,其控告同花顺软件侵权案将于1月31日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

 

    事件回放:

    2012年11月22日,万得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称,已在此前一日正式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同花顺公司侵犯著作权,要求同花顺公司赔偿9920万元人民币。

    2012年12月初,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万得起诉同花顺诉讼事项予以立案。12月10日,同花顺发布重大诉讼公告,称收到应诉通知书,原告万得认为“同花顺 iFinD金融数据终端”产品侵犯了原告汇编作品著作权、原创作品著作权和网络著作权;被告同花顺进行了全面“山寨”原告产品、剽窃原告金融信息数据、低价和免费销售 iFinD产品、设置模板转换功能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2013年1月7日,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资本市场部刘明俊律师于向中国证监会递交书面举报信,请求证监会就上海万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同花顺股票涉嫌违法内幕交易的相关情况进行调查。当天,刘明俊律师还向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和深交所邮寄了举报材料。

    2013年1月21日,刘明俊律师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的书面回复函,浙江监管局称:鉴于涉案主体上海万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不在浙江辖区,建议向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监局反映。

    2013年1月22日,刘明俊律师电话联系中国证监会,证监会工作人员回复称:证监会已将举报材料转递至上海证监局处理,请等待后续回复,目前尚不能确定具体的回复时间。刘明俊律师随后又联系上海证监局,热线电话接线工作人员回复称,收到材料后,上海局将在两个月内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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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郑海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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