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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低财政收入增速是明智之举

2013年01月18日 07:42   来源:经济导报   评论员 兰恒敏

  岁末年初,东部地区纷纷调低了2013年财政收入增长目标。如北京、天津、浙江预计2013年地方公共财政收入目标分别调整为9%、12%、8%,比2012年分别下降1、3、0.5个百分点。安徽也将2013年的财政收入目标调整为10%,比上一年下降2个百分点。广东预计将2013年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目标从10%下调到9%。

  东部地区调低2013年财政收入增长目标的原因有两个,一是2012年财政收入增长超预期;二是为2013年营业税改增值税预留空间。这种财政目标相对于以往高速增长,无疑具有进步意义。

  2012年是经济十分困难的一年,本来各方预计财政增长情况会比较严峻,但从实际完成情况看,要好于原先的估计。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公布的2012年全国税收情况显示,去年全国税收收入共完成110740亿元,较2011年同比增长11.2%,增收幅度为11175亿元。

  11.2%是个什么概念?根据中国国家统计局信息发布日程表,2012年四季度及全年国内生产总值等主要经济数据将于今 日(18日)公布。分析人士预计,2012年四季度中国GDP增速同比增幅料将升至7.9%,全年增幅在7.8%左右。实际情况估计差不了很多。按照这个数据,财政收入的增幅要大于GDP增幅3.4个百分点。

  2012年全国居民收入全年增速尚不得知,但是根据前三季度数据,城镇居民收入增长9.8%,农村居民收入增长12.3%。两相折合,居民收入增速与财政收入增速基本持平。须知,这是在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工资、减少居民所得税负担等情况下的持平,如果不考虑这些因素,居民收入增速仍然要低于财政收入增长速度。

  增加居民收入和扩大内需是解决当前经济困难的核心工作之一。要增加居民收入,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就必须相应地降低财政收入的增速和在社会总财富中的占比。在社会总财富一定的条件下,财富的分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所以,能否把过快的财政收入增长速度降下来,是衡量是否真心提高居民收入的重要尺度。东部省市主动调低2013年财政收入增速,既考虑了经济下行时的承受力问题,也显示了愿意让利于民的诚意,值得肯定。

  当然,降低财政收入增速仅就一般而言是可取的,但在某些欠发达地区,地方财政还相当困难。国家审计署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对18个省市自治区的54个县的财政性资金进行了审计调查,重点调查了财力保障状况,结果发现,为满足国家有关农业、教育、科技等法定支出的增长要求和中央有关部门出台的达标增支政策安排的支出,是其当年公共财政支出的77.23%,留给县级政府自主安排的财力占比较小,造成县级政府部分财政性支出存在一定压力。部分贫困县甚至只能沦为“吃饭财政”。所以,在财政收入增速总体降低的同时,还要注意上下级和东西部之间的财力均衡安排。

  调低财政收入增速的最直接原因可能是为营业税改增值税预留空间。此项改革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降低流通服务业的运营成本。但地方政府完全不必担心自己掌握的收入会大幅降低。在减税的同时,环境税、房地产税等新税种将为财政提供有力保障。还是那句话:“再穷不会穷政府。”我们所期望的是,在企业和居民生产生活比较困难的形势下,财政收入的占比不要过大,仅此而已。


(责任编辑:蒋柠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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