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全国范围内铺开,昔日沉睡的农村集体林地迅速升值,吸引大量民营资本前来投资,各地涌现了一股“资本入林”热,使林业经济获得空前大发展。
但是,《经济参考报》记者调查发现,伴随着大张旗鼓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国各地也不同程度地刮起了一股“圈林”风,一些工商企业利用林改之机,低价大量圈占林地,致使大量农民失林失地,出现了一种“资本上山、农民下山”现象。
政府招商引资企业跑马“圈林”
记者在湖北、云南、江西、吉林等地采访发现,“圈林”风的出现,与地方政府发展经济,大力招商引资密不可分。
武汉凯迪公司是近年来国内“圈林”风头最劲的大型企业之一,2008年以来,已在湖北、湖南、江西、四川、云南等16个省的150个县市,通过林地流转,以建立“生物质能源基地”名义,“圈林”800多万亩。其中仅湖北丹江口、谷城、随县等11个县市就“圈林”220万亩。根据规划“十二五”期间,该公司计划在全国20个省的320个县市,“圈林”5000万亩建立生物质能源基地。
武汉凯迪公司对外宣称,建立“生物质能源基地”是为了给规划的250个生物质电厂和20个区域生物质燃油燃气厂提供充足原料。由于打着“新能源”旗号,又配套建立生物质热电厂,既发展了新兴产业,又可完成招商引资指标,武汉凯迪公司所到之处,受到了地方政府和林业部门的热烈欢迎。目前,公司已与国内266个县市签订了生物质热电厂投资建设协议,已建成16家,投产13家。
然而,记者调查发现,事实情况并非如此:在湖北谷城县,武汉凯迪公司正在建设一家生物质发电厂,计划今年底投产。为此,在当地政府部门的支持下,该公司共“圈林”14万亩,2008年至今仅造林5000亩,绝大部分林地处于闲置状态。
在建设中的谷城生物质发电厂,记者看到,这里的原料车间堆满了从附近村民手里收购来发电的棉秆、稻壳、树皮等。谷城凯迪绿色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郝江华告诉记者,目前,公司基地造的主要是油茶、乌桕等经济林,为未来建生物质炼油厂做准备;下一步,公司还准备通过低产林改造,再种植三四万亩刺槐、湿地松、杨树等,发展高效经济林。用作发电厂的原料只是现有林地上砍下来的杂灌木等。
在江西省,武汉凯迪近年来也通过林地流转,先后买了120多万亩林地,结果只造1万亩林子。“不管是转卖还是租赁往往不造林,荒在那儿,造成很大的生态影响。”省林业厅林业改革发展处处长杨杰芳说“他是上市公司,搞的是资本运作,名义上是投资,对外公布的资产迅速膨胀,实际上是做给股东看的。”
山东晨鸣公司近年来在全国也利用林改圈了不少林子,打的也是建设“原料林基地”,实施林纸浆一体化项目建设的招牌,因而频频成为一些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的“座上宾”。
据了解,在湖北,咸宁和黄冈两市政府2008年分别与山东晨鸣签订框架合作协议,为其提供350万亩和100万亩原料林基地,建设林浆纸一体化项目。其中黄冈晨鸣林业2009年至2011年造林不到10万亩,仅占已流转面积的1/10;咸宁晨鸣林业则在成立仅3年后,于2011年11月被整体资产出售。
部分林地一卖了之“三过”问题突出
在工商企业大肆“圈林”过程中,一些林地往往被一卖了之,大量低价流转到企业手中,不少农民失去了祖祖辈辈留下来的山场、林地,各地因林改产生了一个新的社会群体———“失林农民”。
在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南涧彝族自治县,云南凤凰木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是2009年被当地政府招商引资来的,在林业部门的支持下,计划流转林地10万亩,目前已经流转4万亩。该公司经理茶绍祥说,流转的4万亩林地中,经过农户手中流转过来的只5%,绝大部分是以一次性买断方式,从村里将集体林地直接流转过来并办理林权证的。
大理白族自治州祥云县的怀宝经贸有限责任公司近年来流转了1.5万亩林地,1万亩是直接将1996年与村集体签订的经营合同换成了林权证;另外5000亩也是以一次性买断方式从农民手中流转过来的。
国家林业局农村林业改革发展司司长张蕾坦言:“改革充满利益的博弈,有钱人盯上林地的大有人在,一些地方‘以卖代改’、‘以股代改’,出现资本‘炒山’、‘圈林’行为,尤其是‘三过’问题比较严重,助推了‘失林农民’的增多。”
《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三过”是指林地流转“面积过大、价格过低和时间过长”,是企业“圈林”风的一个显著特征,也是当前林改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
湖北谷城县经济开发区流转了6个村1300亩林地给武汉凯迪公司“三过”问题明显。据刘家沟村五组刘春江等村民反映,这些林地租金为70年,前5年每年租金22.5元/亩,5年后每5年租金递增5%。
县绣绿造林公司经理陈必华说,武汉凯迪公司在当地的林地租价按照不同等级,分别为每年8元/亩、12元/亩、14元/亩,其中坡耕地最高价为24元/亩。目前,该县286万亩林地中,120万亩被流转,占总面积的四成。
十堰市林业局副局长勾开敏说,该市多数地方林地流转存在“三过”问题,流转年限一般在30年以上,最高达70年,年均流转金额最高不到10元/亩。其中竹山县流转价格最低的一处荒山,年均流转金额仅为0.47元/亩。
警惕林权集中潜藏改革风险
企业低价圈林,尤其是大型林企跑马圈林,致使各地普遍出现林权集中现象,加剧了改革风险。
一是侵占了改革成果,将政府的减税让利收益最大限度地据为己有。如目前各地实施的生态公益林补偿金、低产林改造补贴、林业“两金”(育林基金和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减免等,大部分随着林地流转落入了企业的腰包。
“中国林改第一人”、福建省林业厅原厅长黄建兴说,这种让改革成果由少数人享受不是改革设计的目标,必须通过继续深化改革解决,具体办法是实施真正的股份制改造,引导农民建立专业合作组织与企业对接,解决一家一户闯市场问题。
二是侵害了农民利益,剥夺了农民改革初始分配权和林地升值收益。张蕾说,林权流转不规范,一些村干部暗箱操作,一夜之间就决定把林地卖了,有的村民连林权证都没看到一眼,这实质上是剥夺了农民改革初始分配权。
另外,林权集中导致的林地未来升值收益被剥夺现象,开始引起了一些基层干部群众的警觉。湖北随县环潭镇副镇长雷斌说,3年前,武汉凯迪来我们这里流转土地,结果没有谈成,原因一是价格太低;二是村民不愿一次性卖断;三是没有村民安置方案。
南方林权交易所总裁谌晓辉认为,解决“三过”问题,除了出台森林流转条例,规范林权流转外,最重要的一条是建立林产权交易中心,变林权流转地下交易为公开交易,接受社会监督,遏制频繁进出的“炒林”等投机行为;同时,林权交易中心作为价格的发现者,可以真实地体现林地的价值,让农民享受升值收益。
三是影响了社会公平和农村稳定。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教授贺东航认为,林权集中讲究的是集约利用、效率优先,对发展林业经济有积极影响,但不可避免地会造成林农失山失地,破坏社会公平,背离了改革初衷,甚至有可能危及农村稳定和整个林改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