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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镇洪:PE监管可参考境外的模式

2011年06月26日 18:49   来源:凤凰网   

    2011年6月26日“2011中国股权投资基金发展论坛”在北京香格里拉饭店二层新阁大宴会厅召开,凤凰网财经全程直播。香港创业及私募投资协会会长陈镇洪表示PE监管特别是从法规来说,还有很多可以参考境外的。     

    陈镇洪:作为一个投资人,我是91年进入这个行业的。91年的时候,我们是不需要登记的,还是审批的,特别是90年代的时候,那时候是没有人管的。因为很简单,还是像美国跟欧洲一样,如果你们投资是在非上市的投资,他们不管。因为最终来说,你们这些出资人基本上有一点钱的,有一些水平的,他们不懂,所以说他们就去监管。如果你们是在股权基金投资,管理公司是不管的,如果是出资人,不是在公开市场融资,就不需要监管。这个是我的理解,作为一个从业人来说。

    我自己是07年底出来创业的,还是面临中小型面临的问题,你们如果注册一个公司,在境内跟境外面临的问题,先说境外的,在境外来说,包括香港很多对冲基金,还是股权基金,很喜欢在香港注册,因为很简单。说白了,律师不用找。我自己来找律师,花了25万块人民币,把这个公司建立起来了。他们说如果你们做非上市企业,不用登记,不过有一天这个企业在境内或者在境外上市,包括在香港退出的,如果你没有登记,基本上说不清楚,可能从法规上来说会出问题。我把这个说出来,对于中国来说,我们的经验可以供大家参考。它主要是关心上市跟非上市的投资,他们觉得这个风险是不一样的。在境外来说,凯雷,他们对投资人的压力是最大的,LP给它压力最大,因为他们是赔钱的。我们面对,不光是从融资的角度来说,还是面对我们自己内部的控制来说,LP对我们的要求,你们在国内或者是国外去投资,从法规上来说出不会问题,如果出问题了,他们觉得将来在融资的时候会考虑清楚。

    联通1994年成立的时候,他们96、97年在境外融了很多钱,但是最终还是出现了一些问题。GP跟我们说,这个是合法的,我拿钱包你,你去投资,投完以后,退出没有一分。所以投了很多资,但是没有赚到钱。我们自己也融了一个,跟苏州做了一个基金,我们明白在国内跟国外做投资还是不一样的。从法规来说,我感觉还有很多可以在境外参考的,特别是香港,香港97、98年希望做一些,他们政府出了一点钱,出了1亿美金,最终给了几个投资管理人,但是出了问题。最终来说出资人是政府,但是还是搞的很不开心,把香港整个风险投资,在中国,包括香港,影响很大,因为最终政府出资还是有问题的。因为政府还没有明白他们对股权投资了解不多。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跟大家分享一下经验。谢谢。

(责任编辑:王慧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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