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乡居民保险意识得到增强,保险业呈现迅猛发展势头。但是,从最近笔者对县域保险市场的调查看,目前困扰其发展的问题不少,且较长时间存在。
县域保险市场外部监管不相适应。目前保险监管机构只设立到省一级,省级以下的市县没有设立分支机构。由于县域保险市场发展迅速,成为新一轮保险公司争夺的主要战场,各保险公司纷纷在县域设立机构。但从目前的情况看,原有的监管体系和监管力量与保险业快速发展的势头明显不相适应,难以真正了解基层保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及时处理。
同业间竞争不规范。适度竞争有利于保险业的发展和服务水平的提高。但是,竞争过度会给保险市场的发展带来一系列不稳定因素:一是人员频繁流动。随着机构的增加,对人员需求量相对较大,尤其是高级管理人才和手中掌握着一定客户资源的业务经理,成为各保险公司争夺的重点,在高薪、高位的诱惑下,不少管理人员走马灯一样,频繁跳槽,不利于保险队伍的相对稳定和续保业务的开展。二是个别保险公司借助于权力部门搞垄断经营和权力“寻租”,破坏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基本规则。三是以支付高额手续费为诱饵,变相搞商业贿赂。同业竞争不规范,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给保险业自身发展和保险市场的稳健运行带来了极大的危害。
产品宣传存有误导。目前各保险公司推出的保险产品大多是固定格式保险条款,部分内容(术语)专业性较强,而社会公众保险知识普遍欠缺,对保险条款也没有细加研究,购买保险时主要以保险代理人的宣传解释决定是否购买。部分保险代理人短期行为相当严重,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利用客户对自己的信任,过分夸大产品的保障功能,对限制性条款和免除责任未予如实告知客户,误导投保人做出非理性选择,为以后客户与保险公司在理赔问题上发生纠纷埋下隐患。
营销人员持证率低。根据《保险法》有关规定,保险代理人必须参加保险业务知识培训,并考试取得监管部门颁发的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才能从事保险代理业务。但在调查中发现,有的保险公司持证率不足70%,与监管要求相差太远。持证率偏低,一个不争的事实是不利于保险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的提高,甚至对保险公司的社会信誉产生不良影响,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
农业保险发展滞后。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也是弱质产业,容易受各种自然灾害影响,甚至威胁到农民的生存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但从笔者了解的情况看,农业保险基本上处于停滞状态,农村保险的覆盖面仍处于较低水平,与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以及农村人口数极不相称。
要破解商业保险的困局,规范县域保险市场的发展,首先要健全完善保险监管体系,修改和完善配套的保险监管法规体系,从监管制度、方式和手段上建立健全和界定保险市场行为规范标准。其次是加强对保险代理人管控。三是提高全社会保险意识。四是要合理规划机构准入数量。五要开发多样性的保险产品。六要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七要大力拓展农村保险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