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600970)中材国际:2007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4.00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08年6月24日
除息日:2008年6月25日
红利发放日:2008年7月1日
92、(600988)ST宝龙: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于2008年6月16日-1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触及跌幅限制,构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核实,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变化,到目前为止并在可预见的两周之内,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金安汽车工业制造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均确认除已披露的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权转让、非公开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和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93、(601169)北京银行: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批复,核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同意公司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
94、(601318)中国平安:保费收入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的累计原保险保费收入,分别为人民币4451739万元、1204288万元、631万元及56603万元。上述保费收入数据根据中国会计准则编制,且未经审计。
95、(601666)平煤天安:2007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5.08元人民币(含税)。
股权登记日:2008年6月24日
除息日:2008年6月25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6月30日
96、(601666)平煤天安: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炼焦煤产品价格在2008年5月1日上调基础上,自2008年6月10日起,再次上调。其中,1/3焦精煤价格上调300元/吨(含税);焦精煤、肥精煤价格上调300元/吨(不含税)。同时公司向关联股东平煤集团公司采购的部分入洗原煤价格也将有一定程度的上涨,具体幅度按有关关联交易协议与关联股东协商确定后另行披露。
97、(900903)大众交通: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流通股公告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于2008年6月17日、18日以个人自有资金从二级市场购入公司流通股票合计41.3万股,目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3.6926万股。
本次购入的股票将按《股票上市规则》中董、监事和高管人员所持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98、(900906)SST中纺:第二大股东所持公司股权被继续轮候冻结公告
中国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获悉,因公司第一大股东太平洋机电(集团)有限公司诉公司第二大股东江苏南大高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南大高科)一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沪二中院)作出的(2006)沪二中民保字第17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近日沪二中院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南大高科所持有的公司72000000股社会法人股实施继续轮候冻结,轮候冻结起始日2006年8月4日,冻结期限为两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99、(900918)耀皮玻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6月18日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二、通过公司200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通过关于调整对公司子公司广东耀皮玻璃有限公司、天津耀皮玻璃有限公司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的议案。
100、(900940)*ST华源:公布公告
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现将接到法院有关民事裁定书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常州中院)民事裁定书[(2006)常执字第235、239号],因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与常州华源蕾迪斯有限公司(下称:华源蕾迪斯)及公司(担保人)借款合同纠纷,常州中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调解书于2006年8月向华源蕾迪斯及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华源蕾迪斯已被宣告破产,常州中院裁定如下:拍卖被执行人公司所有的位于常州市钟楼开发区北港工业园内的土地[面积270644.3平方米]上的建筑物、构筑物(评估价值为6089.65万元;已被常州中院查封)。
根据常州中院民事裁定书[(2008)常执字第209-1号],因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下称:建行常州分行)与公司常州化纤公司(下称:化纤公司)及公司借款合同纠纷,申请执行人建行常州分行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裁定书向常州中院申请强制执行。常州中院裁定如下:拍卖被执行人公司持有的扬州华源有限公司98%股权(评估价值为244.69万元)。
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江苏高院)民事裁定书[(2006)苏执字第0009-6号],因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下称:中行常州分行)与华源蕾迪斯及公司(担保人)借款合同纠纷,常州中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调解书于2006年5月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但被执行人至今未能履行还款义务。根据中行常州分行的申请,江苏高院裁定如下:对化纤公司名下的位于常州市钟楼开发区北港工业园内的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登记面积270644.3平方米)、位于常州市大仓路65号的房产(不包含其相应分摊的土地使用权;登记面积50287.95平方米)予以拍卖。
101、(900953)*ST凯马B:2007年度股东大会增加提案公告
华源凯马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恒天集团公司(下称:恒天集团)于近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已变更为恒天集团,建议公司更名为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作为新增临时提案提交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