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型人身保险费率改革启动
2013年8月5日,普通型人身保险(包括人寿险、健康险和意外伤害险)费率改革启动,长达14年之久的人身险2.5%预定利率上限从此成为历史。当日保监会发布的《关于普通型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明确提出普通型人身保险预定利率由保险公司按照审慎原则自行决定,2013年8月5日及以后签发的普通型人身保险保单法定评估利率为3.5%。
据初步统计,人身险利率改革启动4个月以来,已有平安人寿、中英人寿、农银人寿、中德安联人寿等十余家险企推出了迎合市场化利率的新产品,新品的预定利率总体比原产品上升了1个百分点。
盘点内容速览
《农业保险条例》2013年3月实施
大病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发布
保监会发布“偿二代”整体框架
中介机构准入门槛大幅提升
人身险伤残评定新标准实施
“卖保险”须有大专以上学历
明确提出建立巨灾保险制度
资产千亿以上企业可设自保公司
(责任编辑: 马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