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为外来务工人员建立医保体系

2009年03月19日 10:00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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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月只需由单位缴费48.71元,外来务工人员住院最高可报27.8万元,报销比例相当于普通职工医保的八折。”日前,广州市劳动保障局公布了《关于非广州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对医保政策进行了大幅调整和完善。

    《通知》大幅降低了缴费比例。用人单位以上年度本市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每人每月1.2%的标准为外来从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2009年度约为40元/月)。这一缴费比例,与现行职工医保的10%相比,降低85%以上,与灵活就业医保的4%相比,降低70%以上。

    记者获知,用人单位同时为外来工缴纳大病补助费用(每人约8.71元/月)。统筹基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上年度本市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2倍。大病补助年度最高支付15万元。两项相加封顶线可达到27.8万元。

    对此,广州市劳动保障局医保处处长张学文表示,职工医保的参保人不会因此而吃亏。办法将遵循外来从业人员医保基金自求平衡的筹资原则,单独列账,不侵占其他参保人的利益。
(责任编辑:胡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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