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1月19日讯(王慧梅)记者从保监会网站获悉,自2009年2月1日起,我国保险行业将在全国范围正式实施“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机制”。
“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机制”是建立在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基础上的一种快速理赔方式。此次保险行业推出的“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机制”,与2008年2月推出的“交强险财产损失无责赔付简化处理机制”、“交强险重大人伤事故提前结案处理机制”一同构成覆盖全国的交强险财产损失及人身伤亡快速理赔的体系。
保监会指出,各险企要继续从维护广大被保险人和交通事故受害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改进交强险理赔服务,充分发挥交强险的保障功能。
同时,保监会还要求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组织和各保险公司尽快研究实施交强险理赔单证标准化,规范并统一交强险理赔单证要求,从而进一步简化理赔手续、更好地服务广大被保险人。
名词解释
所谓“互碰自赔”就是在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内,两车或多车之间发生不涉及人伤的交通事故,一定条件下,当事方可直接到本方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无须事故各方往来多家保险公司奔波。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机制,简化了交强险理赔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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