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日前发布的《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金融促经济30条”)中提出的“稳妥推进保险公司投资国有大型龙头企业股权”,昨日接受记者采访的多位业内人士都认为,这个政策的出台对保险公司无疑是个利好,是发挥保险资金投融资功能的重要途径。
日前发布的“金融促经济30条”中明确提出,稳妥推进保险公司投资国有大型龙头企业股权,特别是关系国家战略的能源、资源等产业的龙头企业股权。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认为,“保险资金的运用平台开放了。”他表示,大型龙头企业发展需要长远的战略资金,而保险资金尤其是寿险资金的运作具有长期的特性,这对国有龙头企业形成长期稳健资金的来源。
“这是一件好事,这是双赢。”北京工商大学保险研究中心主任王绪瑾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略带兴奋。他认为,从大的方面讲,保险公司投资国有大型龙头企业股权会带动经济增长,扩大就业;对保险公司而言,它又扩大了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如果投资得当,保险公司的盈利能力将提高。
保险行业分析师王小罡也认为,这个政策无论是对标的公司还是保险公司都是有利的。
他称,保险公司负债久期长,需要长期投资实现久期匹配。如果有机会投资国有的战略性的重点企业股权,是一个较好的长期投资渠道。对标的公司而言,能引进长期的战略资金,也是对现有的银行、证券市场融资渠道的补充。
虽然业界对于政策的出台有信心,不过,“金融促经济30条”的相关意见并没有进一步的具体规定,比如股权投资比例,投资规模等。
“投资比例大概有多少,目前无法预测,相信今后会有具体规定。”郝演苏称,政策不是强制性的,保险公司能走多远是个问题。
他表示,前十家大的保险公司控制了90%的市场,“股权投资100万,国有大型龙头企业是不会感兴趣的。”
不过,郝演苏认为,像石油、电力、有色金属、煤矿等资源、能源行业的国有大型龙头企业,对保险公司还是比较有吸引力的。其中也包括优质的上市公司。
上周末,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就在公开场合表示,保监会目前正在研究保险资金投资优质上市公司股权的制度,“明年在这方面肯定要加大力度”。
在王小罡看来,宏观经济发展中的瓶颈行业是保险公司入股投资的对象,“因为它们是竞争型行业发展的基础,应该说国家想把保险资金引入这些行业是有全局的考虑。”
王小罡认为,只要是优质的资产合理的价格,保险公司都会感兴趣。上市公司相对信息透明,股票流动性较强,价格发现机制相对完善,这都是保险公司比较感兴趣的。
他同时表示,未上市公司流动性较差会有个折价,所以保险公司可以更低的价格获得股权;另外,未上市公司的分红回报率可能会更高,而且将来可能上市,保险公司也能获得一二级市场的价差。“从某种程度看,未上市公司对保险资金而言是更有吸引力的投资渠道。”王小罡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