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总裁黯然下台、员工股金被曝非法挪用、南方股东罢免北方董事长、吉林法院力挺吉林股东、保监会介入调查。持续了几个月的都邦保险南北内战,不断刺激和挑战着人们的想象力。而且,故事还远远没有结束。都邦保险这样一家成立不过三年多的保险公司也一下子成为了2008年这个冬天保险业关注的焦点。
缘起:员工共享富贵?公司暗渡陈仓!
2005年成立的都邦保险,在保险界绝对算得上是一个后起之秀了。按中国保监会公布的数据,在短短的三年多的时间里,都邦的保费收入在43家财产险公司中已经跃升为第11位,在2005年开业的18家新兴财产险公司中仅次于政府背景浓厚的安邦财险与阳光财险。但罗马城不是凭空建造出来的,激进的扩张必然意味着巨大的投入。2006年8月,都邦发起人股东首先将注册资本金从3亿元增加到5亿元。员工集资购股的问题也变得越来越迫切。“早在2006年底,董事长王丽影就开始跟我们探讨,如何通过共持股份更好地提高员工待遇”,都邦一核心高管10月1日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回忆。
都邦公司2007年也在内部公开宣布,计划在完成针对员工的增资扩股后,在未来的3-5年完成引进战略投资者工作,并在其后择机公开发行股票上市。2007年3月,中国平安A股IPO使得大批持有合股基金的员工一夜暴富的例子大大刺激了员工的认购股份的欲望。2007年5月都邦6000多名员工以组成5家员工持股公司的方式将7.2亿元的集资款交到了公司手中。
但真相原没有想象的那么简单。从2008年7月起,关于公司吉林股东挪用集资款的内幕逐渐批露出来。7.2亿集资款真正进入都邦只有4.1亿元,其余3.1亿元却进入了吉林金都集团、长春长庆药业和长春全安综合市场公司三家吉林大股东的账面上。员工原本是认购都邦股份,但却不可思议的成为了三家吉林大股东的股东。“我们拿钱出来,是为自己工作的保险公司增资。对地产、药业等股东业务并不熟悉,更不会投资给他们。但绝大多数员工直到2008年7月份之后,才晓得这码事”了解此事的都邦高管抱怨道。
巨额资金被挪用也惊动了保监会。2008年11月由保监会成立的特别调查小组进驻都邦保险,开始对其多项违规事件进行彻查。在中国保监会召开了由保监会主持、吉林省和浙江省政府参加的三方会议后,宣布了《关于都邦保险员工持股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都邦员工持股计划不符合现行法规要求,应从快予以清退。
冲突:南方出招北方接
浙江:董事长下台!还我钱来!
集资款被挪用的内幕引发了浙江股东的强烈反应。12月3日浙江华瑞集团、浙江吉华集团和富可达控股公司3个都邦保险主要股东发起的都邦保险临时股东大会在浙江召开。与会12名股东及股东代表几乎都来自浙江,代表着都邦保险52%的股份和声音。而吉林方面的股东集体缺席。在这场颇具“缺席审判“味道的大会上,浙江股东将怒火完全的发泄了出来。
一方面对公司高层人员进行了更换: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认为董事长王丽影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决定罢免其董事职务;责令董事会撤销此前相关职务罢免决定,立即恢复战鹰的总裁职位;选举娄才根主持董事会日常工作。
另一方面通过了《关于员工持股计划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化的议案》,要求将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设计、实施和规范的权力收归股东大会。任何人员、组织无权以都邦保险的名义对员工股权进行处置。
在大会上股东及股东代表强烈质疑北方股东的行为。他们认为,员工持股计划虽然原则上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授权董事会具体执行,但计划设计和实施未经股东大会审批,而是由董事会个别人员单方面操作并私自挪用员工认购股资金,内幕被批露后又通过成立“都邦保险员工股权处置专项小组”处理员工股权,妄图逃避法律的追究。同时与会股东还表示,将依法追究前期违规操作人员的法律责任。
吉林:会议违法!法院力挺
吉林股东阵营对“12.3”会议迅速作出强烈反应。都邦保险在12月5日的《中国保险报》上发表公开声明强烈质疑这次会议的合法性。在声明中,都邦认为少数股东擅自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违反了《公司法》和《都邦保险公司章程》,侵犯了董事长和监事会的权力,通过的所谓决议无效。
而在前一天,12月4日吉林市丰满区法院也向发起会议的三家浙江股东下达有利于吉林股东的民事裁定书,裁定该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无效,要求“临时股东大会所做出的决议停止执行”、并由“继续由原董事会主持公司日常工作”。对于丰满区法院有关“12·3会议”合法性的裁定,浙江股东阵营却解读为“拖延解决时间”之举。按11月27日丰满区法院向浙江华瑞送达的传票,有关“12·3会议”纠纷处置的开庭时间被选定在2009年1月12日。浙江方面认为时间拖得越长意味着员工公司部分投票权将会转移到都邦公司一方。
专家:都邦事件并非个案
持股计划本身于公于私都是一件好事,把员工和企业的命运紧紧联系到一起,不仅鞭策员工更好地为企业服务,而且有助于企业长远地发展。然而都邦事件的发生,突出了投资人和职业经理人之间的矛盾激化。
都邦事件并非个案,相关专家认为,几乎每个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出台和实施,都伴随着争论和疑问。我国引入公司股份制已多年,然而国内相关政策仍然缺失,在具体的环节上缺少制度约束。企业在实践探索的过程中不免暴露出经验不足的问题。所以相关的法律法规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推进公司健康地发展。
据了解,目前,都邦保险在吉林市政府的要求和出资支持下,员工股清退工作已经在进行中。保监会的全面介入,是否会让吉林浙江两方能否就此偃旗息鼓相互妥协?是否会让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得到满意的结果?是否会危及都邦公司未来的生存与发展?这一切还有待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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