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相当于保本投资 可交换债获机构谨慎欢迎
2008年09月09日 09:36
来源:中国证券报
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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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上周末就《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正式公开征求意见,这在股票市场被解读为是证监会利用可交换债券控制“大小非”减持、缓解市场抛售压力的一项有力救市措施。而对于债券市场,据初步了解情况显示,目前机构对于可交换债券持谨慎欢迎态度,一些分析师与交易员表示,尽管可交换债与可转债并不完全相同,但在投资安全底线方面,都基本可以理解为保本投资。此外,有市场人士表示,对于可交换债更为准确的定位,还要看未来的发行规模、发行条款等因素进行进一步分析判断。
可交换债具有较高安全边际
根据意见稿规定,可交换公司债券是指上市公司的股东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限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交换成该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对交换股票或者不交换股票有选择权。这项规定与目前债券市场的可转债相应发行条款基本相同。
国泰君安固定收益分析师林朝晖表示,在上市公司大小非偿债能力与信用能够得到保障的情况下,机构购买可交换债可以保证本金安全,“从需求角度而言相当于保本投资,可交换债还是应该不错的”。
与此同时,根据可交换债嵌入的交换条款,在债券到期时,债券持有人可按约定的价格来获得相应股票。这样一来,在作为发行人的“大小非”通过发债筹得资金的同时,机构一方面可以根据票面利率获得固定收益,而且在未来转换时还可能会有溢价权,在投资增值空间上也有一定的收益补偿。
不过,昨日也有接受记者采访的交易员对于大小非未来的偿债意愿表示质疑:许多大小非原本可能正是希望通过可交换债券实现股权套现,一旦将来上市公司股价低于约定转股价,发行人是否再有意愿兑付债务,这一点可能将成为可交换债券不同于其他债券品种的潜在道德风险。
或将直接登陆交易所市场
意见稿相关条款指出,可交换公司债券的上市交易、登记结算等事项,按照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有关规定办理。按照这一说法,以及近期交易所在扩充上市债券规模上的强烈意愿,一些机构人士表示,可交换债直接登陆交易所市场应当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不过一切也要等待更进一步的政策指引。
在发行规模方面,市场人士表示,未来可交换债券发行总量还难以确切估计,不过根据当前债市整体资金面较为充裕的状况,预计可交换债的发行将基本不会对于市场资金面带来冲击。如果下半年央行货币政策进一步放松,机构承接可交换债将不存在太大问题。
对于备受关注的收益率方面,昨日中国银行一位交易员表示,考虑到适当的风险溢价,应该略高于当前市场上普通可转债的收益率水平;类似1到3年期的短期可转换债券,收益率在2%左右水平,应当可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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