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保监会下发了《关于加快业务结构调整进一步发挥保险保障功能的指导意见》,从行业和全局战略高度,本着防风险、调结构、提升服务质量,再次掀起保险行业结构调整转型热潮。
在2009年全国保险工作会议上,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强调继续推进结构调整,开发更多内含价值较高的保障型产品和期交产品,增强保险保障功能。
中国保监会主席助理陈文辉指出,保险行业调整结构,就是要大力发展风险保障型业务及长期储蓄型业务。特别是对寿险业务,应当坚持“短期变长期,趸缴变期缴,加大风险保障成分”的方向,逐渐使内含价值高、抵御金融危机风险能力强、业务稳定性好的长期期缴保障型寿险产品成为业务主流。
记者了解到,风险保障型保险产品和长期储蓄型保险产品,是保险行业的优势业务和核心业务。自1980年以来,我国保险业发展迅猛,年均保费增长速度超过30%。2008年我国保险业共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9784.1亿元,较上年增长39.1%。
但是相对于2008年规模的快速增长,我国保险业的业务结构还不合理。从寿险业务看,呈现出短期业务多、趸缴占比大、去风险保障功能的特点,风险保障型业务和长期寿险业务占比不高。在去年投资型产品热卖中,一些万能险产品也出现了3年期甚至是1年期的,不仅误导消费者,也扭曲了两全产品本身的内涵,扰乱了保险市场秩序。
中金公司研究员周光认为,此次《指导意见》中提到的“定期寿险和有效保额不低于10倍期交保险费或2倍趸交保险费的终身寿险、两全保险”,是监管部门首次对其进行数量明确,这大大提升了保险保障产品的保障功能,并规范了目前市场上销售产品保障功能过低的现象。
此外,保监会不仅在产品保障质量上予以明晰,而且在产品期限上也划上一条红杠。《指导意见》要求,“两全保险保险期间不得短于5年,鼓励发展保险期间不短于10年的两全保险”,以此鼓励各保险公司强化长期储蓄型人身保险产品的长期储蓄功能。
据悉,今年以来,保险公司上报的价值内涵低的短期保险产品,基本上都没有通过,保险结构调整已经悄然贯穿去年底和今年初保险工作始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