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规定农民合同制工人个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2009年01月12日 09:19   来源:广州日报   陈治家 李邦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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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记者从珠海市劳动保障部门获悉,从下月1日起再次调低失业、工伤两项保险缴费比例。据了解,该项优惠政策将截至2009年12月底,这是继2008年9月1日起再次下调费率,两次下调费率将为各类用人单位减少社会保险费支出两亿多元。从2月1日起,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的缴费比例均由1%调整为0.5%,农民合同制工人个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据了解,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当前珠海部分企业特别是劳动力密集型企业出现了生产经营困难。为实现保增长、促就业的目标,珠海市已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帮助企业共渡难关。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并综合考虑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经珠海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在2008年9月1日降低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的基础上,再次调低失业、工伤两项保险的缴费比例。其中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的缴费比例均由1%调整为0.5%,农民合同制工人个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根据行业不同分别由0.4%(一类)、0.8%(二类)、1.2%(三类)调整为0.2%(一类)、0.6%(二类)、0.8%(三类)。

    由于此次调整主要是帮助企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因此只是一种临时性举措,故调整时间从2009年2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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