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平安充足率最高
年初刚刚回归A股的中国人寿和平安募集到大量资金,资本实力大增,所以偿付能力水平是最高的。东方证券研究所研究员王小罡表示。
今年1月份,中国人寿以18.88元的价格发行15亿股,募集资金总额达280多亿。3月份,中国平安以33.8元的价格发行11.5亿股,募集资金380亿。按照保监会规定,保险公司实际偿付能力额度为认可资产减去认可负债的差额。数以百亿计的资金量入账,两家公司偿付能力自然水涨船高。
按照中国人寿2006年年报,公司实际偿付能力额度为法定最低偿付能力额度的3.5倍。A股IPO之后,2007年度半年报显示,公司偿付能力额度为法定最低偿付能力额度的4.4倍,公司认为偿付能力充足。
中国平安2006年年报显示,公司实际偿付能力额度为180亿,最低偿付能力额度为130.96亿,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37.5%。2007年半年报中,平安没有对偿付能力进行披露。但王小罡推算,平安回归A股后偿付能力水平应在400%左右,接近国寿的水平。
王小罡认为,非上市保险公司通过其他方式很难募集到这么多资金,偿付能力水平应该都在200%以下。理财周报记者了解到的数据也部分证实了这一推断,太平人寿2006年和2007年上半年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187%和148%,新华人寿二季度精算报告则显示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62%。
偿付能力并非越高越好
庹国柱教授表示,单纯从安全角度考虑,偿付能力水平自然是越高越好。但是,保险公司只要各项偿付能力监管指标达到监管部门规定,就可以认为偿付能力是充足的,没有必要保持一个过高的水平。
如果偿付能力过高,就说明保险公司的业务或者投资尚未做足,没有充分利用自己的认可资产。王小罡认为。国寿和平安400%以上的偿付能力充足率,被普遍认为是水平偏高。但随着公司新业务的开展、股权投资等资本运作,偿付能力水平自然会被降低。
王小罡表示,偿付能力降低是公司在经营和投资活动中的副产品,而不是目的。偿付能力下降不能简单看作坏事,而是应该根据具体原因具体分析。如果投资能提高长期投资回报率,改善资产与负债的周期匹配就可以看作是一件好事情。所以,维持一个合理的偿付能力额度是最重要的。
从未来来看,充足的偿付能力为国寿和平安业务开拓和股权投资预留了更大的空间,而偿付能力偏低的公司则难以大展拳脚。从当前情况来看,几家未上市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水平是相对比较适度的。
次级债难解偿付危机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执行院长郝演苏表示,由于无法通过上市融资的方式充实资本金,非上市保险公司只能选择增资扩股、减少业务或者发行次级债的方式。公司股东一般很少自掏腰包增资,也不愿意缩减业务,所以往往选择发行次级债的方式。
按保监会规定,保险公司次级债指保险公司经批准定向募集,期限在5年以上,本金和利息清偿顺序列在保单责任和其他负债之后,先于保险公司股权资本的保险公司债务。由于通过发行次级债所获资金可计入附属资本,所以可以起到提高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作用。
新华、泰康、太平等曾先后通过发行次级债,提升偿付能力水平。泰康曾于2004年底和2006年先后两次发行13亿元和3.4亿元次级债,用于增强资本实力。
庹国柱教授认为,次级债只能暂时化解危机,而无法从根本上提升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发行次级债可以提高公司的附属资本,但同时造成公司长期负债增加。等到次级债到期后,保险公司同样面临巨大的兑付压力。
提高偿付能力最根本的办法是增强企业盈利水平。融资仅仅是输血,盈利才是造血。王小罡表示。
理赔:太保契约平安集约
理赔部门是保险公司最贴近客户的一个部门,理赔手续的便利程度、理赔金给付的速度直接影响到客户对于保险公司服务质量的评价。随着保险市场的日益激烈,各家保险公司都将竞争的重点放到理赔服务方面。
由于保险理赔涉及广泛,对于各家保险公司在理赔服务上没有单一、客观的指标可以评判,但在趋同的现状中,理财周报记者调查还是发现,平安、太保等公司在理赔方面都在进行有益探索,希望这些举措能带动保险行业共同努力,改善大众心中理赔难的现状。
太保的客户权益部尝试
自从公司上层中来自台湾地区的负责人履新后,太平洋人寿在服务方面出现了明显的新趋势。
在台湾地区的保险公司中,涉及到核保核赔的部门称为契约部,而理赔、续保等服务类型的部门称之为客户权益部。
换名字不是关键,关键在于看待问题的角度变了,现在更关注服务意识的推广。太平洋人寿上海分公司客户权益部的负责人告诉记者。
而太平洋人寿北京分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则认为,过去理赔部的定位强调风险控制,现在则重新定位为售后服务,在保险合同框架内,最大限度地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流程优化后,有两个变化对客户产生直接的便利,一个是小案例的理赔过程,一个是分公司理赔权限的放宽。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根据规定,赔付金额较小,且情况简单的案件归为小案例,这些案件由专人负责,原先两人复核的方式也改为单人审核。根据统计,此类案件的数量占上海分公司所有理赔案件的20%左右,处理时间一般在1-2个工作日。
该相关人士还告诉记者,目前住院型险种赔付金额在2000元以下,短期险赔付金额在3000元以下,以及意外身故案件赔付金额在8万元以下的案件就直接在分公司级别完成,无需报告总公司。
平安的集约式理赔新模式
对于企业管理新模式的探索,从来都不会缺失平安的身影,在理赔模式的改造上,平安又一次走在了前面。
2006年5月,位于上海张江银行卡产业园区的中国平安保险集团全国客户服务及运营技术中心正式投入使用。
平安这种集约式理赔处理流程的意义更多地体现在公司层面。对于客户而言,最直接的好处在于系统出错率降低。平安相关人士表示,目前公司运营管理中心的作业错误件比率控制在千分之一以内。(中国金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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