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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大连庄河一渔工家属从太保人寿大连分公司负责人手中接过16.1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赔付。让保户家属和当地群众现场交口称赞的是,这是太保人寿大连分公司主动揽责、“去伪存真”为客户寻回的一份“失而复得”的保险赔偿。
被保险人姜某生前投保太平洋人寿《安贷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附加团体意外医疗保险》,其中意外伤害保险保额16万元,意外医疗保额3000元。
2008年6月21日,姜某在船上工作时,被枕木撞击腹部引起剧烈阵痛,在当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3日后出院,回家途中突然倒地身亡。太保人寿在对报案的材料审核中发现医院开具的病历诊断结论为急性肠炎,如果按部就班地维持上述结论,姜某显然属于其生前所投保的多款意外险的除外责任之列。但是该公司按照大连保监局“要主动为客户找赔的理由”的服务要求,在深入调研和未发现姜某有任何外伤特征的前提下,建议姜某家属为其进行尸检,以期寻找出能认定因意外因素导致姜某死亡的直接医学病理依据。
姜某家属最终认同并采纳了太保人寿的建议。经有关机关尸检证明,姜某系外力作用致腹腔肠破裂伴随中毒性休克感染死亡。至此,由于医疗机构误诊结论致使客户濒临“责任免除”境遇的一起意外伤害保险理赔,在太保人寿大连分公司的主动与不懈之下,终于“失而复得”。该公司在尸检结论出具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了对姜某家属的理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