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足 短期业务增长过快

2008年08月01日 11:07   来源:证券日报   王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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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粗放式发展是主因

    2008年7月15日,在全国保险监督工作会议上,保监会主席吴定富首次披露了12家保险公司出现不同程度的偿付能力不足的风险。

    两天后的7月17日,保监会一口气又公布了9家保险公司的详细增资情况,包括5家财险公司和4家寿险公司,分别是:都邦财险、华泰财险、中银保险、大众保险、永安财险、中航三星、信诚人寿、中美大都会、海尔纽约人寿。

    对引发赔付能力不足的原因,吴定富在会议上分析道:“行业偿付能力总体水平下降,除了受股票市场不断走低的影响外,关键原因在于部分公司发展模式粗放,产品结构不合理,公司盈利能力不强甚至长期亏损,主要依赖股东增资或发行次级债维持偿付能力。同时,部分公司的治理结构存在缺陷,没有建立有效的内部风险管理机制,经营中的短期行为比较突出。”

    同时,保监会还表示,对于快速发展中出现偿付能力阶段性不足的公司,要督促公司通过限制业务规模、加强分保、优化业务结构等措施改善偿付能力,以及通过上市、增资扩股、发行次级债等方式筹集资本金,缓解偿付能力不足的压力。

    同期保监会还公布,2008年上半年共有23家保险公司对其注册资金进行增资,且其中不少都是去年已经进行过增资。

    尽管有如此多家公司忙增资,且多数都为大手笔,但是,在保险行业内,偿付能力不足似乎不足为惧。

    都邦财险的一名会计认为,赔付能力的一个主要影响因素在于其股东权益。他们公司也是在今年完成增资的,增资后即大大提升了公司的赔付能力。

    太平洋安泰保险公司的一位经理认为,这是行业的普遍现象。多少比率是充足、安全的,各国也不尽相同。

    平安集团的一位内部人士认为,偿付能力不足的公司更多的应该就是因为短期业务增长过快。

    合众人寿的相关人士也表示,偿付能力充足率等于保险公司的实际资本与最低资本的比率,最低偿付能力是保险公司在承担现有负债的基础上,进一步支持未来发展而建立的预警指标。偿付能力是一个动态指标,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即使出现偿付能力不足,也可采取增加资本金、合理运用保险资金、调整业务结构及控制费用等多种措施来解决这一问题。

        保监会督促险企自填家门

    如果不足畏惧,为什么保监会推出了新的规定?什么是赔付能力?

    赔付能力是保护投保人利益的警戒线,是指保险机构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能力,也是保险机构资金力量与自身所承担的危险赔偿责任的比较。

    2008年7月14日,保监会发布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并于2008年9月1日起实施,同日废除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

    根据保监会最新发布的规定,按偿付能力状况,保险公司被分为不足类公司、充足I类公司和充足II类公司三类,其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低于100%、100%至150%、高于150%。

    平安集团的新闻发言人盛瑞生在接受《证券日报》的采访时解释道,保监会的新规定是适时推出的,更加科学、合理,监管也更加严格,有利于整个行业向健康、稳健的方向发展。在偿付能力方面,平安是新标准分类中最好的II类,公司偿付能力充足主要是资本金充足,业务选择和成本控制方面做得较好。

    上述合资保险公司战略部经理表示,保监会推出新的政策,应该是基于对风险的考虑。中国的保险行业与国外的不同,不会轻易的倒掉。但像今年上半年这样巨灾频发的情况下,重大赔付的增多,大量的挤兑也可能导致公司经营出现风险。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教授也认为新的规定更加规范,更加突出了偿付能力的重要性。

    但是,值得思考的是,郝教授同时提出,我们采用欧美对偿付能力的标准来监管中国的保险公司,就相当于用一个博士生的标准来要求小学生,这样也好,也不好。长远来看,这些标准都是没有问题的,但是短期看来,有一点弹性其实是可以的,当然,监管机构不断地敲警钟也是对的。

    “但是,我们应该看到,偿付能力是一个时点的概念。对于一个企业而言,如果长期偿付能力不足肯定存在很大的风险。如果只是在某个时点产生不足,则很容易通过业务的调整而调整。我们打个比喻,中国的保险公司就是一个青少年,虽然这个青少年扛不起100斤的大米,但是我们不能说他没有力气。”郝教授分析道。

        偿付能力不足≠公司破产

    从保监会公布的消息看来,保险公司的赔付能力不足已经不是今年首次出现了。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在此之前即透露过,2007年年底就发现10家保险公司赔付能力不足。

    而在2005年,保监会还曾提出,国内中资寿险公司普遍存在偿付能力不足的问题。而三大寿险巨头中国人寿集团、太平洋寿险、新华人寿即被爆出偿付能力不足,其中太平洋寿险的状况最为严重。

    当时被媒体爆出后即掀起了轩然大波。曾有人形象地比喻:就好像一家资不抵债的企业能去银行贷款吗?

    但此前,中国保监会法规部主任杨华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曾经表示,如果某家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过低,就会出现破产倒闭的危险,但在我国,保险公司是不会轻易倒闭的。因为衡量保险公司能否持续稳定经营的一个重要指标是偿付能力,我国的保险监管部门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监管非常严格。

    因此,2006年,保监会便推动多家保险公司通过增资扩股、发行次级债、引入外资战略投资者等多种方式充实资本金。

    2007年,中英人寿、民生人寿、中德安联等保险公司纷纷大举实施增资扩股。而国内保险业的三大巨头中国人寿、中国平安、中国太保陆续登陆A股市场融资。截至2007年底,保险业资本金总量已超过2000亿元。

    即使如此,在郝演苏教授的眼里,依然不足为惧。整个保险行业的总资金也就相当于中国工商银行的1/3。

    郝教授认为,“中国的保险市场是一个豆芽菜的市场,但是一个后劲发展很大的市场。而海外市场已经发展到一定的形态了,扩张的空间很小。如果对未来有很好的预期,随着新业务的上升,很多问题都会随之化解的。”

    2008年7月29日,在中国保监会二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中国保监会主席助理袁力表示,“偿付能力充足率是反映保险公司某一时点资本是否充足的保险监管指标,有一点类似于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并不像有人说的,偿付能力不足就意味着公司会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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