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已久的我国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终于得以启动。6月23日,中国保监会印发《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方案》,鼓励符合试点条件的保险公司,以农村低收入群体为主要目标市场,通过提供保费低廉、保障适度、保单通俗、核保理赔简单的保险产品,大力发展农村地区小额人身保险业务。
按照既定方案,6月下旬至10月底,首批确定试点的9个省(区)将在各自试点地区认真组织试点。2008年底前,保监会将对首批试点的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评估相关政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小额保险覆盖面和业务质量以及政策实施效果,明确进一步扩大试点或全面推广的指导意见。
帷幕已经拉开,九个农村小额保险试点将面临哪些机遇和挑战呢?是否有国际经验可以提前借鉴呢?
据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和援助贫困人口协商小组小额保险工作组的报告显示,在许多国家和地区,很多由保险监管机构监督的保险公司都是小额保险的提供机构,他们以互助和合作保险公司的形式,将低收入人群作为服务对象之一并已经有一段历史。但报告同时指出,在新兴市场中的商业保险公司只在最近才把低收入人群纳入市场对象。一些保险公司是因为在市场竞争中不得已而为之,另一些公司则是在公共对话或道德劝说下积极主动地开创新的消费者市场。
“当对小额保险不熟悉的受监管的保险公司决定进入低收入市场时,他们面临着一系列的新问题,要做许多额外的工作。尝试进军这个领域的保险公司已经感到自己必须掌握陌生市场的需要和风险发生频率,并且要与新的代理人或新的销售渠道合作,还要调整风险控制措施以适应小额保险风险。不仅如此,这些保险公司还不得不考虑到高成本投入、识别并培养潜在的小额保险客户、对员工进行关于小额保险的教育和培训、在缺乏历史资料的情况下找到对小额保险客户的风险进行评估的方法等等一系列问题。”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的专家如是分析了保险机构开展小额保险将面临的种种困难。
困难如此显而易见,那么保险公司开展小额保险的动力又从何而来呢?密西根大学著名教授普拉哈拉德在自己写的书《金字塔底部的财富》(Fortuneatthe Bottom ofthePyramid)中描述道:“私营企业,希望……获得大的市场覆盖范围,会根据市场的本质创建新的体系。如果保险公司能进行有效的创新提高效率,低收入市场是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
普拉哈拉德认识到,全世界有40亿人的生活水平低于2美元/天,如果包括跨国公司在内的产品和服务供应商能开发新的商业模式并将低收入家庭作为重要的未来消费者群体,同时通过创新来抓住市场,这将意味着极大的市场机遇。在将市场导向体系与公共资助体系相结合方面也可以寻求创新的方法。
在我国,小额保险的话题主要集中在关于农村低收入人群的风险保障需求的讨论,通常被政府看作是一种市场化的金融扶贫手段,因而被当作金融支农的一项重点工作予以推进。对于我国保险监管机构而言,在我国目前保险业发展的态势下,发展小额保险对于普及人们的保险意识,提高全社会的保险能力,降低经济和社会发展与变革过程中的整体风险,具有重要作用。
“春节前后我国罕见的大雪灾的发生,各项损失的保险赔偿不及5%,可以看出我国保险覆盖率普遍较低,公众的保险意识不强。而小额保险‘购买门槛低、投保操作简单’等特性,可以让更多的人能够体验保险带给人们的保障,能够迅速提高保险覆盖率。更何况,政府在推动小额保险的过程中给予保险机构的大量政策倾斜,这也在很大程度上调动了保险机构涉入该领域的积极性。”中国众合负责金融产品的总裁顾晨炜的此番解释,也为我们探寻保险公司介入该领域的动机提供了合理解释。
据顾晨炜介绍,在针对农村市场的小额保险产品方面,中国众合下属的青岛中兴保险代理公司已经成为国内服务“三农”的标杆型保险代理机构,其联合保险公司合作开发的“小麦火灾保险”、“蔬菜大棚保险”、“农机具保险”、“变压器保险”等,都在当地农村市场广泛受到欢迎。
从保监会制定的试点方案来看,政府已经在放宽销售渠道和销售资格、减免监管费、鼓励技术创新、放开预定利率、鼓励供给主体组织形式创新等方式给予政策支持,为农村小额保险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在我国目前的市场环境下,政府支持是小额保险发展的重要推动力,而商业机构也要找到社会责任与商业利益的平衡点。”顾晨炜如是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