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昨日在2008年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表示,据初步测算,截至6月底偿付能力不足的保险公司为12家,比年初增加2家,其中个别公司偿付能力严重不足。
而由于投连险的集体亏钱效应明显,目前市场上的险种也在向万能、分红等险种靠拢。就在上周,花期银行携联泰大都会人寿推出“乐活一生”年金险,瑞泰人士也首度打破“只推投连”的传统,向市场推出两款不同渠道的万能险。
值得注意的是,按《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要求,长期人身险业务的最低偿付能力额度,投连险为期末寿险责任准备金的1%,而万能险则按一般寿险产品的规定,为准备金的4%。这使得大力推动万能险销售的保险公司很可能面临偿付能力不足的威胁。
对此,瑞泰人寿CEO丁瑞德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司对此次推出的万能险准备金方面已做出充足的预算,不会存在偿付能力不足的问题。
针对投资型保险产品过快增长可能产生的风险,吴定富要求,在精算制度、条款费率管理、销售资格、销售区域、偿付能力要求、投资渠道等方面,研究制定相应对策。
针对偿付能力不足的险商又增加了2家,吴定富进行了分析:行业偿付能力总体水平下降,除了受股票市场不断走低的影响外,关键原因在于部分公司发展模式粗放,产品结构不合理,公司盈利能力不强甚至长期亏损,主要依赖股东增资或发行次级债维持偿付能力。
同时,部分公司的治理结构存在缺陷,没有建立有效的内部风险管理机制,经营中的短期行为比较突出。
他特别强调,对于改善偿付能力不积极、措施不力,造成偿付能力长期不足的公司,采取限制业务、限制分支机构批设、限制向股东分红、限制高管薪酬、限制资金运用渠道、调整负责人及有关管理人员等方式,责令其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偿付能力;对于偿付能力严重不足甚至影响正常运转的公司,要加大监控力度,特别是加强对分支机构现金流的监控,以及费率执行情况和数据真实性的监督检查;对个别现金流困难的公司,要制定风险处置预案,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