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抗震救灾工作从抢救转入安置阶段,中国保监会今天专门发布通知,要求四川、重庆、甘肃、陕西、云南保监局和各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进一步做好地震灾区保险服务工作,紧密围绕安置工作的重点做好保险理赔服务,使保险理赔成为安置资金的重要方面,为维护社会稳定、帮助灾区群众恢复生产生活提供支持。
通知要求,保险业要整合行业力量,在受灾地区建立客户报案行业协调机制,凡接到其他保险公司客户报案的,要在24小时内将报案情况通知客户投保的保险公司,并帮助客户与保险公司取得直接联系。保险中介机构要加强与保险公司的协调和会商,积极提供专业技术、技能和人员支持,配合保险公司做好理赔工作。要积极主动与灾区客户保持沟通和联系,协助客户统计受损情况,准备索赔资料,维护客户权益。
通知指出,保险业要坚持理赔原则和灵活处理相结合,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涉及个人人身伤亡和健康医疗赔付的险种,只要案件事实清楚,要简化理赔程序和手续,将赔款第一时间交付到客户手中;对涉及团体或法人客户人身伤亡的险种,要及时与投保单位联系,摸清伤亡情况,根据保险责任及时理赔;对涉及政策性农业保险要应赔尽赔,及时给赔付;对大型保险标的查勘定损时间较长的,要先预付赔款资金,帮助保户尽快开展恢复重建工作;对损失重大、科技含量高的案件,要迅速组织专业科技人员,开展查勘定损,及时评估损失状况,制定周密理赔方案,妥善处置理赔问题。
通知同时强调,保险公司在加快理赔服务的同时,应实时跟踪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确认的遇难和失踪人员名单,并与公司系统信息及时对比核对,严格确认客户身份信息,防范道德风险,谨防不法分子进行保险欺诈。此外,各公司要把保护消费者利益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受灾地区保监局也要切实加强灾害理赔工作的监管,严肃查处应赔不赔、无理拒赔、惜赔拖赔等现象,同时要防止理赔过程中出现恶意炒作、恶性竞争,甚至利用理赔贬损其他公司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