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行个人住房"接力贷款"亮相成都

2006年03月22日 08:03   来源:华西都市报   雷易 董天刚 张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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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农行还在“考虑”是否在四川推出“接力贷款”业务时,另一家银行已经“捷足先登”。昨日,记者从中行四川省分行获悉,从即日起该行正式在成都推出个人住房“接力贷款”业务。

    据了解,按照各家商业银行的规定,借款人年龄加申请贷款期限“男性不能超过65岁,女性不能超过60岁”。而中行此次在川推出的“接力贷款”业务是指当借款人贷款年限受限或偿还贷款能力有限时,可以以借款人的亲属(父母、子女及其配偶)作为共同借款人或担保人向银行申请贷款购买住房,所购住房归一方或者各方共同所有。在该业务中,借款人与其成年子女作为共同借款人,子女已婚的,其配偶也作为共同借款人。此外,当借款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但还款能力暂时不足的,也可选择“接力贷款”业务,由借款人父母作为共同借款人或贷款担保人。

    另据了解,目前在川的多家银行还没有推出类似业务的计划。建行表示,该行房贷业务中,原来就有与“接力贷款”相似的“共同贷款人”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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