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强化城乡规划执法

2008年09月01日 08:44   来源:中国房地产报   彭舒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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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6日,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重庆市城乡规划管理违纪违法行为行政处分办法(建议征集稿)》(下称《办法》),其中严定了包括工程用地性质、容积率、绿地率在内的8条红线,并明确了相关责任人的处罚标准。这是自今年年初《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首个出台的地方执法办法。

    《办法》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及工作人员必须依法公布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确保公众的知情权。随意修改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而未经利害关系人同意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及工作人员,同样要受到严厉处罚。

    玩忽职守成为《办法》的重点严惩内容。此前,包括重庆市规划局原局长蒋勇在内的多位官员因此落马。重庆市政协委员、中豪律师集团(重庆)事务所主任袁小彬表示,一些开发商在销售时以极低的容积率吸引购房者,同时却不断向规划部门申请调高容积率。对于开发商而言,私下“打通关系”修改容积率意味着以较少的资金成本获得更多的建筑面积,而一些官员则通过协调地产商上报的规划项目审批及调高建筑容积率来牟利。

    业内人士表示,《办法》的出台不仅是对《城乡规划法》的执法配套,更对治理重庆规划乱象具有现实意义。作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试验区,重庆将在《办法》的“监督”下将城乡建设更加有序地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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