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沪总部公布六类非银行金融机构准入审核规则

2007年09月04日 07:18   来源:金融界    郭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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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行上海总部昨天公布了《保险公司等六类非银行金融机构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审核规则》(下称《审核规则》)。在该规则公布后,央行将正式开始受理保险公司等六类非银行金融机构进入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申请,这意味着不久的将来同业拆借市场将迎来新的非银行市场成员,成员结构将大大丰富。

    此前央行公布了新的《同业拆借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规定了16类金融机构可以申请进入同业拆借市场,涵盖了所有银行类金融机构和绝大部分非银行金融机构。

    在上述《审核规则》正式公布后,央行将正式开始受理新机构的入市申请。《审核规则》规定,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这六类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进入同业拆借市场,应当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批准,并分别规定了六类机构需要向央行上海总部递交的申请材料。

    该《审核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这意味着同业拆借市场参与者范围将进一步扩大,迎来更加多样化的市场主体。分析人士表示,这有利于促进资金供给和需求主体多元化,增加同业拆借交易的活跃程度,也可以通过市场竞争机制逐步实现市场分层有序发展,同时也将配合Shibor报价制改革,促进货币市场基准利率体系建设。

    此外,央行上海总部昨天还发布了同业拆借市场中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信息披露规范,以加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信息披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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