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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成保险业赚钱工具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7年06月06日 09:54
    赔付限额低于25%年享600亿元利润 交强险成保险业赚钱工具

    到今年7月1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即将运行一年,然而各界对交强险是否存在暴利、交强险费率高低等问题一直存在质疑。

    近日,在暴出“交强险如果按照现行规定实施将来可能每年有600亿利润”的消息后,交强险随即又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

    交强险限额不应单方制定

    在4月8日北京首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勇首次抛出“交强险暴利说”之后,4月26日,北京德润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家辉又代表157位车主向保监会提出费率听证会申请。刘家辉律师认为,现有的交强险限额由保监会单方发文制定,不符合程序。5月14日,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保监会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法律条文,他向公安部提交了对交强险限额进行听证的申请。

    保监会发言人袁力对此回应称,届时保险公司将上报保险评估准备金报告以及外部对审计金的财务报告。保监会也将对交强险业务的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并制定费率。根据条例的规定,当调整保险费率的幅度较大时,保监会将进行听证。

    对此,张晓红副教授建议说,国家应该制定强制保险法,其中纳入交强险规定:“《保险法》是关于商业保险的规定,和强制性保险是完全不同的。”

    刘家辉表示,保险公司7月1日以后公布的交强险数据是否可信,也应由公众来判断。而此前著名经济学家易宪容曾表示,保险公司即便账面上显示“不盈不亏”,但背后仍可能存在猫腻,比如在财务上进行技术处理,把交强险的账面做平等。

    一位投资界的人士也表示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应该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优势,分散管理风险,允许保险公司将这一部分资产(交强险资产)证券化,相关的社会救助基金完全可以提供担保,这样可以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让市场来决定,谁能够承担、又愿意承担这部分风险。他补充道,“不仅如此,作为政府主导的社会救助基金,也完全可以采取发行债券的方式,来将交强险的相关风险进行转嫁。”

    赔偿额低于总保费收入的25%

    按照交强险的现行制度,保监会是要求保险公司的交强险业务做到“不盈不亏”的,并要求实行分账管理。但按照现有制度,交强险保费收多了不会退,征收时的种种费用也将记入,再加上交强险的赔付率极低,直接的结果导致交强险成为各大保险公司“只盈不亏”的赚钱工具。

    据一位多年研究交强险律师的统计,中国机动车保有量已达1.48亿辆,按1000元的费率计算,只要投保率达到80%,每年保费收入就能达到1000亿元。据公安部的数据统计,交通事故每年在30万起左右,伤残死亡事故不到30%。

    按照保监会规定的限额,赔偿总额不会超过200亿元。扣除保险公司经营交强险的业务成本200亿元,交强险每年至少有600亿的利润,赔偿数额低于25%,显然存在暴利。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人保财险)、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平安产险)在2007年4月底公布的上年度公司财务年报中,本应“不盈不亏”的交强险居然成为利润的增长点,再次验证了人们对交强险定价的质疑。人保财险在其2006年业绩公告中指出,2006年赚净保费556.16亿元人民币,比2005年增加了4.2%。该项增加主要是由于去年车险已赚净保费快速增长,而车险保费的骤增则仰仗交强险业务的带动,这使得人保财险车险业务2006年大幅增长53.36亿元。

    而2004年、2005年的承保利润连续两年为负的平安产险,2006年的车险收入也达到了110.57亿元,同比增长了47%之多,远高于平安产险33.1%的平均增幅。

    车主纷纷质疑暴利合理性

    “交强险就是强抢百姓的血汗钱,有车一族就像唐僧肉,各职能部门都要咬一口。”刚刚买了新车的刘先生抱怨说,“以前一辆车每年的保险费用为3000多元,现在有了交强险,每年的保险费用要达4500多元,这是不是属于重复收费?”

    在一家网站作的关于交强险的调查中,有高达96.06%的人认为交强险确实存在暴利;有2.43%的人认为没有暴利。有49.5%的人表示如果进行听证,交强险的额度应该控制在500元以下;38.19%的人认为应该彻底取消;只有0.73%的人认为交强险的额度应该在800-1000元之间。在交强险最主要体现了谁的利益的问题上,只有4.05%的人认为在受害者上,有1.99%的人认为在车主身上。

    暴利的根源在于赔付限额太低,而且制定的标准不合理。北京东城区法院一名多年来一直审理涉及汽车保险诉讼的法官表示,交强险的限额赔付标准最成问题,比如在交通事故中受伤,却达不到伤残标准的,最高赔付限额只能限制在8000元以内,而不是在5万里面进行赔付。制定交强险的目的是为了救助伤者,但在如此低的限额之下,交强险显然无法起到基本的保障作用。

    事实上,交强险不仅存在费率过高和保障过低的问题,保障范围过小的局限性也随之而来。首都经贸大学金融学院保险系副教授张晓红表示,制定交强险本意是跟国际接轨,从运行一年的情况来看,这个本意并没有实现。“交强险保障范围太小。”张晓红说,比如有人在高速路上开车,自己撞到隔离带上受了伤,就不能得到赔偿。而在很多国家,不仅将车外人员的伤亡事故纳入保险,也将车内人员纳入强制险范围。(公益时报])

    
 
来源:中国经济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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