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提出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改革目标

2012年10月10日 17:14   来源:中国证券报   

    保监会日前公布《关于坚定不移推进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针对现行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关系不顺、管理粗放、队伍不稳、素质不高等问题日益突出的现象,首次提出3年、5年和长期目标:用3年左右时间,改变保险营销管理粗放、队伍不稳、素质不高的现状,改善保险营销职业形象;5年左右时间,新模式、新渠道的市场比重有较大幅度提升;用更长一段时间,构建基本保障健全、合法规范、渠道多元、充满活力的保险销售新体系。

    《意见》明确鼓励各保险公司深化与保险中介公司的合作,鼓励保险公司设立保险中介公司或与中介建立起稳定的代理关系和销售服务外包模式。鼓励各类社会资本投资设立保险中介公司,支持保险中介公司开展寿险营销业务。

    《意见》提出,推进改革包括六项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一是鼓励探索保险营销新模式、新渠道;二是强化保险公司对营销员的管控责任;三是提升保险营销队伍素质;四是改善保险营销员的待遇和保障;五是建立规范的保险营销激励制度;六是持续深入开展总结和研究工作。

    《意见》要求,保险公司应当逐步理顺与营销员的法律关系,切实保障营销员的合法权益。引导保险公司采取多种灵活形式,为营销员提供劳动者基本的法律身份、薪酬待遇和社会保障。保险公司应当承担与保险营销业务直接相关的考试、培训、保险单证等费用,不得以任何名目向营销员转嫁公司正常业务活动所必需的经营成本。

    2011年年底以来,保监会陆续颁布实施了《保险中介服务集团公司监管办法(试行)》、《保险代理、经纪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鼓励保险大型中介企业、集团等开展寿险营销业务。近日还颁布《关于支持汽车企业代理保险业务专业化经营有关事项的通知》,积极支持汽车企业投资设立保险代理、保险经纪公司,或与已有保险代理、保险经纪公司合作,开展汽车保险业务。截至今年上半年,保监会已批准13家保险公司成立了保险销售公司,鼓励保险销售专业化、职业化经营。

    

(责任编辑:朱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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