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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资进军农信社

2014年12月22日 14:12    来源: 中国经济网——《农村金融时报》     苏竞翔

  银行业的大门继续向民间资本敞开。

  中国银监会日前发布消息,进一步调整放宽民间资本参与农村信用社产权改革的政策要求,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农村金融服务领域,从而有效增强农村信用社的资本实力、经营活力和竞争能力。

  政策放宽

  在相关《通知》中,银监会强调支持民间资本与其他资本按照同等条件参与改革的政策,要求以股份制改革为导向,积极吸收民间资本,扎实稳步推进农村信用社改制重组为农村商业银行。

  “这次进一步对民间资本放开可以看成是一个政策的延续。”中国社科院金融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认为,农信社的商业化改造。

  从2007年开始已经进行了多年,由于各地经济水平不同,农信社的质地也存在很大差异。东部地区的农信社由于基础优势明显,在改制推进上相对比较顺利,一些省份甚至已经接近尾声。而中西部地区的农信社历史包袱较重,改造成商业银行的困难就比较大,因此需要更多的机制来推动。

  华夏银行发展研究部战略室负责人杨驰认为,参与村镇银行、农信社改造,是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重要渠道。放宽民间资本持股比例,贯彻落实混合所有制改革要求,有利于完善村镇银行、农商行等公司治理结构,强化激励约束机制,推动股权多元化和股东本土化,提高农村金融机构经营活力和竞争效率。

  “总体而言,银行业对于民间资本是具有一定吸引力的。不过对于入股农信社,民间资本会更在意市场环境和农信社的自身条件。”曾刚表示。

  值得一提的是,结合农村信用社体制特点,此次《通知》特别强调,要优先吸收认同服务“三农”战略的民营企业参与改革,重点引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等新型农村经营主体以及经营稳健、具备持续增资能力的优质民营企业。

  对此,银监会有关部门一位负责人对《农村金融时报》记者表示,引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等新型农村经营主体,有利于农村商业银行在经营上向“三农”倾斜。“高风险、低回报的脆弱属性,决定了商业银行对待‘三农’态度的谨慎。加大这类股东的比重,能够使农村商业银行变得更加‘懂农知农’,同时,对于在股东大会中进行决策也能起到影响作用。”该负责人说。

  比例变化

  此外,银监会还表示,支持已经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的机构通过增资扩股方式进一步扩大民间资本参与度,着力提高股权结构中的民间资本占比、法人股东占比和优质股东占比。

  《通知》放宽了优质民营企业对农村信用社问题机构实施并购重组的政策,将并购重组的机构范围从监管评级五B级(含)以下农村信用社调整放宽至五级(含)以下农村信用社,将并购方合计持股比例从10%调整放宽至20%,情况特殊的,可阶段性超过20%?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2013年10月银监会发布的关于《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中要求,设立农村商业银行,“单个境内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关联方合计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农村商业银行股本总额的10%”。

  对于金融机构发起设立农商行,其持股上限也是20%。具体规定为,“单个境外银行机构及被其控制或共同控制的关联方作为发起人或战略投资者向单个农商行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20%,多个境外银行机构及被其控制或共同控制的关联方作为发起人或战略投资者投资入股比例合计不得超过25%”。不过,2013年10月的文件对持股比例的限制有一个例外,就是“高风险的农信社除外”。

  为避免产权改革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此次《通知》还强调,产权改革和股份流转要充分尊重原有股东意愿,严格股东准入审核,强化股东行为监管,引导股东树立稳健经营理念。

  近年来,在银监会的推动下,民间资本参与农村信用社产权改革的力度已经不断加大。截至2013年末,已有590家农村信用社通过吸收民间资本投资入股改制重组为农村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在完成改制的机构中,民间资本持股占比85%,股权结构显著优化。

  “政策是好政策,但现在才开始这样做已经晚了1、2年了。”一位长期关注农信改制的业内人士对《农村金融时报》记者表达了他的疑虑。在他看来,当前的资本市场已经出现明显降温,民间资本对入股银行的热情也已大不如前。

  “根据现有的情况,民间资本入股农商行只能享受到少量的分红,并且无法参与决策。关联贷款又老是卡不住,一些投资人已经开始后悔当初的入股。”该业内人士强调,他对于此次银监会的《通知》很赞成,但效果恐怕很有限,需要政策的进一步配套。


(责任编辑: 蒋柠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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