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门槛高、不足5%做市企业致使交易规模低位运行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俗称新三板)做市转让方式实施以来,做市企业股票交易活跃度有所提升,但交易规模仍不尽如人意。8月25日启动做市转让方式以来,截至10月13日,做市转让成交3909.78万股,总成交金额为29313.43 万元。从交易笔数来看,8月25日至10月13日,做市转让累计达到14658笔,今年以来至10与13日,协议转让为11789笔。
另以第四周(9月15日—9月19日)为例,据本报记者统计,第四周总成交额为27062.36万元,其中协议转让成交额为22560.92万元,占比83.37%;做市转让成交额为4501.44万元,占比16.63%。成交2962笔,其中做市转让2038笔,占比68.80%;协议转让924笔,占比31.20%。更值得注意的是,9月15日,做市转让笔数约是协议转让笔数的3.3倍。
“交易活跃度有所提升,但交易规模却低位运行,有很多因素影响所致。”西部证券场外市场部原总经理、中关村新三板学院院长程晓明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指出,一是新三板投资者门槛太高;二是做市股票较少;三是没有做市软件,人工操作交易效率很低;四是企业认识不足,企业认为做市制度是交易所与券商的事情。
第一批选择做市转让方式的挂牌企业也认为投资者门槛过高是造成交易规模较小的原因。首批做市企业、威门药业董秘娄启慧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8月25日挂牌以来,威门药业的股票交易活跃度有所提高,但交易规模却比较小。主要原因是新三板投资者门槛过高所致。”
去年年底,全国股转系统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试行)》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细则将自然人投资者的准入标准从“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类资产市值300万元人民币以上”调整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类资产市值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同时要求具有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或具有会计、金融、投资、财经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培训经历;此外,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的法人机构、实缴出资总额500万元以上的合伙企业等机构投资者可以申请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
目前新三板做市企业确实较少,截至10月13日,挂牌公司已经达到1171家,总股本476.31亿股,其中无限售股本166.72亿股;总市值为3133.38亿元,但仅有54家做市企业,占比仅占4.6%。
程晓明表示:“目前做市股票较少是交易规模不大的原因之一,造成做市股票少的原因则是目前做市商(即获得做市资格的券商)筛选做市企业的标准不合理。”
“现在做市商选择做市企业采用的是直投标准,这是做市标的企业少的原因。”程晓明解释。
券商直投业务是指对非公开发行公司的股权进行投资,投资收益通过以后企业的上市或购并时出售股权兑现。这意味着做市商选择做市标的的标准会普遍提高。
在做市交易规模低位运行的同时,新三板挂牌企业股票发行也急剧下滑。9月份完成了23次股票发行,其中包括20次已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和3次挂牌同时股票发行,发行规模仅为30632万元,环比下滑9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