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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随着新三板挂牌企业突破1000家,做市商交易系统正式上线,新三板步入新的发展阶段。截止8月29日,1107家挂牌企业覆盖了除房地产业以外的所有门类行业。做市商交易的推出,使新三板在现有市场规模和覆盖面的基础上,市场深度得到拓展,并且将大幅提升新三板的流动性和人气,增加其对中小企业和投资者的吸引力,为新三板的发展再添一股动力。
做市商交易是证券市场的三大交易方式之一,另外两种是协议转让和竞价交易。协议转让一般发生在中小企业中,企业股本少、股东少,股东所持股份很少发生变动,股份变动一般发生在交易对象之间,交易价格只需双方商定。竞价交易一般发生在大企业中,企业股本多、股东多,交易频繁,交易对象不确定,很难通过复杂的两两谈判确定价格,亟需在短时间内集中竞价或连续竞价。做市商交易兼具协议转让和竞价交易的优点,减少了两两谈判的成本,提高了交易效率,并可以发现价格,稳定市场,保证一定的流动性。新三板推出做市商交易,既契合了挂牌企业的规模特点,也有利于市场交易功能的发挥,是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中的有益尝试。
自2013年运行以来,新三板交易一直很冷清,股份转让的成交量一直很小。一方面与企业股份转让的需求有关,另一方面也与市场的交易制度有关。虽然大部分新三板企业规模小、股东少,股东成员很少变动,但创始人为融资而出售股份的需求亦存在。在协议转让的制度下,创始人寻找合适投资人的渠道有限,需要花大量时间搜寻转让对象,谈判成本也很高,导致出售股份的难度较大。而做市商交易可以解决这些难题,做市商拥有一定库存股,须对投资者的买卖需求做出回应,提高了交易的便利性,有利于创始人出售股份而融资。并且,做市商承担着估值定价的角色,其库存股数量取决于公司价值,公司价值越高,做市商越倾向于买入股票,反之则越低,最终使公司股价接近于实际价值。做市商和投资者之间的交易量将高于协议转让时的交易量,更多投资者可从中发现投资机会,实现与企业的共赢。
在实行做市商交易的第一周,新三板的流动性得到显著提高。挂牌企业股票成交笔数占今年以来的一半,环比增加338%,成交频率显著增加;做市转让股票换手率是协议转让的近两倍,股票总体换手率明显提高;市场新增近400个合格投资者,投资者参与市场的意愿明显增强。笔者注意到,做市商业务的一大亮点是,首批参与做市的挂牌企业均有2家或2家以上的做市商,个别企业甚至有5家做市商,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价格垄断和操纵股价现象的出现,这有利于充分竞争,形成合理的股票价格。预计今后挂牌企业的股份转让成交量将稳中有升,新三板的人气将大幅提升。
新三板做市交易势必对四板产生一定影响。新三板本身在政策支持、市场定位、融资渠道等方面优于四板,推出做市商交易后,其对四板的优势将更加明显。由于目前四板不允许做市商交易,股份转让比新三板冷清许多,新三板推出做市商交易后,必将吸引一批四板挂牌企业转向新三板,并吸引一些拟在四板挂牌的企业直接在新三板挂牌,这将加剧新三板与四板在企业资源上的竞争,并加剧四板之间的竞争。
新三板在挂牌企业突破1000家时推出做市商业务,旨在增加市场的深度。但是,可能存在创始人与做市商合谋,出售股份并套现的动机和行为,如果不加监管,将为场外市场的发展植入类似于沪深市场的投机基因。
笔者认为,做市商交易需从三方面加以完善,并未雨绸缪。第一,需加强监控,密切关注交易活跃的股票,防止沪深市场发展初期的种种乱象(比如投机过度、操纵股价等)再次上演。毕竟,新三板以培育企业发展为长远目标,不宜追求过高的流动性。为防止操纵股价,可以要求做市商的数量由至少2家逐步提高到至少3家甚至5家。第二,市场和投资者应特别关注从四板转向新三板的企业,如果其转板后一段时间内没有增加融资额,却出现大额股份转让,那么此类企业可能是奔着新三板的交易制度而来,其成长性和发展前景值得怀疑,可令其暂停挂牌,甚至终止挂牌。第三,待做市商业务运行一段时间后,需参照纳斯达克的发展历程,考虑何时推出竞价交易,及做市交易与竞价交易混合的交易方式等,用发展的思路弥补做市商业务的缺陷,防止做市商之间串通报价、内幕交易等现象。
总体而言,交易制度是资本市场的基础制度之一,做市商交易系统上线是新三板发展历程上一个里程碑意义的事件。以此为起点,新三板的市场活跃度将大幅提升,挂牌企业的股价将更接近于真实水平,投资者在选择企业时将更加有的放矢,挂牌企业将更方便地进行股份转让和定向增发,新三板在形式和功能上都将更接近于纳斯达克市场,其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支撑作用、对经济转型的推动作用将日益凸显。
(作者系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师,中国社科院公司治理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做市商交易的推出将大幅提升新三板的流动性和人气,增加其对中小企业和投资者的吸引力,为新三板的发展再添一股动力
交易制度是资本市场的基础制度之一,做市商交易系统上线是新三板发展历程上一个里程碑意义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