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市商需要什么条件?做市对新三板有何利好?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企业近期融资情况如何?什么时候可以降低标准让中小投资者参与新三板股票交易?
自8月25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做市业务实施以来,新三板资本盛宴全面开启,投资者、中小企业聚焦关注。9月18日,中国证监会举行微访谈,进一步解读做市商制度,回应各方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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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市商制度畅通投融资渠道
“作为中小企业主,我们最担心的是新三板交易不活跃等问题,该怎么办呢?”新三板长期以来因其流动性、交投清淡为人诟病,也成为中小企业主挂牌交易的担忧之一,在微访谈中有诸多网友提出上述问题。
实际上,此前新三板一直实行协议转让制度,交易异常清淡。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以来至8月19日,新三板公司挂牌家数已达到1038家,总股本合计429.42亿股,但成交笔数仅有930笔,合计成交5.04亿股,金额38.19亿元,换手率只有不到1.2%。
8月25日,新三板做市业务正式实施,首批43家新三板挂牌企业进行做市转让交易,市场流动性得到改善。证监会在回答网友提问时表示,对挂牌公司而言,做市业务将促进挂牌企业特别是创新、创业、成长型企业估值定价体系的形成,通过做市转让,企业能进一步分散股权、提升公众化程度,增强市场流动性,畅通投融资渠道。
值得注意的是,首批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43家挂牌公司中,有两家公司2013年度的净利润为负。这一方面反映了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业务制度的包容性,另一方面也表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正在形成有别于交易所市场的全新市场估值方式和投资选股方式。
从做市商制度实施以来的交投情况也可窥一二:在8月25日至28日4个交易日,43只股票全部有成交记录;此后,做市股活跃度不减,波动较小,做市商提供估值和流动性的核心功能得到有效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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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家公司将加入做市行列
证监会在回应近期全国股转系统运行情况时谈到,市场整体运行平稳,各项业务操作顺畅有序,运行效果基本符合预期。对于网友“到今年年底,新三板做市股票预计将到达多少只”的提问时则表示,9月1日起,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已恢复协议变更为做市转让方式、做市商加入做市等各项业务的常态化办理。截至目前,共有82家挂牌公司已召开股东大会通过了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决议,这些公司将陆续加入做市行列。
对于挂牌公司如何参与股票做市业务,证监会明确规定,首先,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实行传统竞争性做市商制度,即采用做市转让方式的股票需有2家以上做市商为其做市。其次,在初步确定做市商后,挂牌公司应与做市商协商,就初始库存股票的获取方式、转让或发行价格与数量等达成一致并实际完成转让或发行。最后,挂牌公司应按照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有关要求,履行股东大会等决策程序,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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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制度防止做市价格操纵
记者注意到,在访谈平台上,很多投资者提到了在做市转让方式下,担心做市股票被过度炒作,亦担心做市商对价格操纵或者有“做庄”行为发生。对此,证监会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从交易制度、市场监察和自律监管等方面进行了相应的制度和机制安排,尽量防止做市股票被操纵或被过度炒作的现象发生。
交易制度方面,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实行传统竞争性做市商制度,要求采用做市转让方式的股票,至少有2家以上做市商为其做市,通过做市商之间的市场竞争,尽可能增强市场活力,促进市场价格发现。市场监察方面,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发布实施了《异常转让实时监控指引》,进一步明确对做市商的监管要求。
同时,自律监管方面,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要求做市商开展做市业务,应当建立健全做市股票报价管理制度、业务隔离制度、风险控制与合规管理制度、内部报告与留痕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应当定期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报告做市业务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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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万门槛挡住中小投资者
在微访谈中,关于中小投资者何时能参与新三板交易也成为提问的焦点。现行制度规定,个人投资者须有300万以上证券资产才可参与新三板交易,机构投资者也设有门槛500万元。这样的高门槛,也成为了众多中小投资者质疑的关键所在。
有投资者就直接提出,“中小散户投资者也渴望进入新三板市场交易,设定300万进入门槛,是否违反了证监会关于公平自愿的原则?所谓保护中小投资者只是一厢情愿,广大散户希望能有自由买卖的空间,若要公平,该在交易制度和事后监管方面多努力,而不是因噎废食,将我们摒弃门外。”
另外,也有投资者提问,“关于个人投资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类资产市值3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准入门槛,随着业务的发展,能否会逐步降低?”
但是,由于时间的原因,上述投资者的疑问并未得到证监会的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