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意见》(下称《意见》),推进新股发行制度从核准制向注册制过渡,并提出明年1月底将有约50家企业上市。此前新股已停发1年。
这不是新股发行第一次停摆。在我国资本市场出现后的20多年里,新股发行停摆过8次,创下国内外资本市场的纪录。此外,对股市的诟病不绝于耳:股市长期低迷,中小投资者利益得不到保护,机构和上市公司联合做局,高价上市再套现走人现象屡屡出现,股市丧失“投资市”的基本功能,成为名副其实的“圈钱市”。人们常说,股市是经济的晴雨表,但过去20多年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黄金时间,GDP的年均增长率在10%左右,股市情况与经济基本面出现如此大的落差,也是世所罕见。
应该说,资本市场与实体经济有很大不同,但其基本原理仍然大同小异,同样遵循供求均衡的经济规律。让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并不是只有实体经济才必须遵守的,我国资本市场的很多问题恰恰同样是因为没有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其中首要的就是发行制度和监管制度。放开准入,加强监管才是市场化的思路。我们恰恰相反,证监会将股票的发行权牢牢控制在手,在监管上,新股发行制度存在相当多的漏洞,机构在一级市场垄断了定价权,整个一级市场首先成了机构“抢钱”的狂欢,在二级市场,上市公司大股东又可以低成本套现,大规模圈钱。可以说,证监会“重审轻管”的思路是导致出现这些问题的根源。
此次《意见》的出台可谓扔进资本市场的一枚重磅炸弹。在发行上,证监会将挪开不当干预之手,只对发行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内容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核,不再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进行判断,将投资价值判断交给投资者;在融资方式上,发行人除了可以发行普通股外,还可以发行公司债或者股债结合等多种融资方式;发行的节奏不再完全由行政控制,而是由市场决定发行的快慢;监管部门不再管制发行价格的定价、配售的具体过程,而是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自主确定发行时机和发行方案,并根据询价情况自主协商确定新股发行价格,将价格的决定权交给市场,并强化约束机制。可以说,这些措施均符合监管分离的原则,即监管部门将部分权力下放,下放给交易所也好,下放给股民也好,总之,监管部门朝着市场化方向更近了一步。从这一点上,要为证监会自我革命的勇气喝彩。
在监管上,证监会同样出台了非常得力的措施,如确定发行价时,要求先剔除报价最高的10%的申购量。报价最高的部分将不得影响发行定价,报价最高者也不能获得配售,防止“人情报价”或盲目报高价,等等。同时,还允许符合条件的个人投资者参与网下定价和网下配售;推出老股转让措施,允许首发时公司股东向公众公开发售存量股份,增加单只新股在上市首日的供应量,平抑股价,等等。这些措施都有利于抑制“圈钱市”问题,避免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此外,还有严厉的事后惩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师等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在发行过程中的独立主体责任,规定发行人信息披露存在重大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发行人及相关中介机构必须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对中介机构的诚信记录、执业情况将按规定予以公示。这些都是加强监管的明确信号。
可以说,此次《意见》出台是我国资本市场改革进程中的重要一步。对投资者来说,长期利好。对我国经济来说,一个健康资本市场的建立可以期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