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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贷款公司频频倒闭暴露“互联网金融”监管漏洞

2013年11月19日 19:58    来源: 新华网     邓中豪

  今年10月以来,中国出现倒闭或资金链断裂的网络贷款公司已达39家,涉及资金大约10亿元。在“互联网金融”风生水起的同时,这一新生业态的监管漏洞再次暴露。

  网络信贷是近年来在中国民间兴起的一种新型融资、理财方式。融资方通过网贷公司发起贷款需求,投资者以网贷公司为平台向融资方投资并收取利息,网贷公司作为中介,居间收取佣金。

  南开大学经济法教研室主任万国华说,网络信贷的融资方多为小微企业,由于缺乏抵押物等原因,难以从正规金融渠道获得贷款,因而被迫以较高的利息从网络渠道拆借资金,这是网络信贷兴起的重要原因。

  记者调查发现,在中国,网络信贷的利率普遍很高,年化收益率普遍在15%至20%左右,一些甚至超出基准利率的4倍,即中国央行保护的范围。另外,由于中国征信体系尚不健全,网贷公司普遍为交易提供担保,即承诺以自有资金补偿由于融资者违约而使投资者遭受的损失。

  在高预期收益率和网贷公司“担保”的双重诱惑下,越来越多的社会资金开始进入网贷行业。“网贷之家”负责人徐红伟告诉记者,2012年末,中国纯做线上业务的网贷公司有三四百家,交易额超过200亿元,预计今年网贷行业整体交易规模将达到1000亿元,网贷公司数量将突破800家。

  一边是海水,一边是火焰。据“网贷之家”统计,今年1至9月,出现危机的网贷公司有10家左右,而从10月至今,已有39家网贷公司出现提现困难或关停,一些公司老板甚至已“携款跑路”。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黄震分析说,中国网络信贷行业长期处于监管空白之中,无论是央行、银监会、地方金融办还是工商部门,都未将网络信贷纳入管辖范围。只需花几万元,以咨询管理、电子商务、信息服务等名义注册公司并建立网站,即可开展网络贷款业务,门槛实在太低,出现“携款跑路”的现象在所难免。

  徐红伟说,以前做网贷平台,光系统研发就需几个月的时间。现在有公司专门卖网贷软件系统,只需要几万元就能买一套,极大降低了进入网贷行业的技术门槛。随着网贷公司的增多,行业内的恶性竞争也开始加剧。一是利率上涨,许多网贷公司的融资利率都在20%左右,已超出实体经济的承受范围,使违约风险放大;二是网贷公司普遍“拆标”,短借长贷,期限错配,极易发生流动性风险。

  “让3个月的贷款对应连续3个30天期限的借款,如果中间出现投资者大量提现,资金链必然断裂。”徐红伟说。

  数据显示,在2012年,网贷公司“温州贷”“人人聚财”注册资金为500万元,“人人贷”“拍拍贷”“中宝投资”的注册资金为100万元,而它们在2012年的交易额分别达到20.7亿元、8.5亿元、3.97亿元、3.4亿元、13.45亿元。由于中国的网贷公司普遍“包赔本金”,在“杠杆率”如此之高的情况下,即使出现较小比例的坏账,也极易将其注册资金全部吞噬。

  记者采访发现,除了“正规”的网贷公司,社会上还有许多贷款公司穿着网络信贷的“马甲”,做线下借贷的生意。线下业务规模做得较大的“网贷公司”,年交易额已突破上百亿,在全国有数千名员工,规模之大,已堪比小型银行。

  南开大学教授徐保满认为,考虑到金融行业的特殊性,中国政府应对网络信贷行业加强监管。除了明确监管部门,还应逐步建立专门针对互联网金融的法律体系,以适应“互联网金融”迅速发展的需求,改变无“法”可依的局面。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建议,可以参照小额贷款公司和典当行的管理模式,划定准入门槛,对网贷公司的注册资本、人员资质、信用记录等提出具体限制,要求现有网贷公司到主管部门备案,并按照统一的要求上报数据,必要时可对网贷公司发放牌照。

  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研究所副所长薛克鹏认为,应对网络信贷行业建立统一、明确的游戏规则,建立最低保证金制度,限制网贷业务的杠杆率,并在借贷利率、资金第三方存管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与此同时,主管部门还应明确网络信贷的业务范围,对打着网络信贷名义,从事线下高利贷业务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责任编辑: 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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